招标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金额
184.0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swzc24345
预算金额184.0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女士0633-61569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项目标题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起始日期 2024/12/10 9:00:00 期满日期 2024/12/23 17:00:00
所属乡镇街头镇项目状态挂牌公告
项目类型资产项目编号WSWZC24345
挂牌价格184.0815万

项目简介 联系方式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SWZC24345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0.002153万元/m³
184.0815万元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3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
住   址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街头镇石城大厦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废石处置项目
所在地
五莲县街头镇
标的明细
具体详情见
20241210638694197559721816.xlsx
(可下载)
产权隶属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标的性质
☑ A.国资  □B.非国资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该项目包含1个标的,详情见附件。
2、该项目标的物为施工方基建期产生的废石(与治理权和治理区域无关),施工方基建期完成,矿产品清运完毕后形成的边坡、开采平台,转让方无偿收回。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资产后,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并自行承担资产开采、装卸、运输等费用;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设备、设施、水电等有权更新和更换,更新和更换费用自行承担。
4、矿产品不足10万m³的施工区,施工期限为45日,完成整治平台并清运;超过10万m³的,施工期限每10万m³增加45日。开工日期以转让方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每10万m³施工清运周期为45天;如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施工和清运,最长可延长15日;未完成方量按5元/m³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15日以内仍未完成的,转让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如遇政策原因停产,期限顺延)。
5、在成交后7日内进场,对于存在纠纷的情况下,转让方协助化解,如7日内无法化解,退还保证金,解除合同,标的物由转让方统一处置。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五莲县石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批准文件名称
《五莲县石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24〕5号
批准日期
2024年6月18日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日照大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五莲县绿矿建材有限公司
☑A.核准
□B.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年6月18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6月18日
评估报告文号
日大华资评〔2024〕007号
标的评估值
(万元)
0.002153万元/m³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84.0815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该项目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受让方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2、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施工人员须接受转让方和主管部门的管理。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须自行协调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情况,且相应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需按照成交价格的10%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资产运输完毕后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15日内交齐剩余所有费用并签订相关合同,逾期未缴纳相关费用或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将重新挂牌交易。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通知开工之日起,30日内仍未开工的,合同自行解除,且不退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将重新挂牌交易(如遇政策原因停产,期限顺延)。
7、处置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B.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A.是  ☑B.否
受让方资格条件
经五莲县石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24〕5号决定,竞买资格:1、意向受让方须持有2020年以来的管理治理费收据;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法人资格,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不具备受让条件;3、意向受让方须持有经绿矿公司审核确认不存在任何债务问题的说明(进场前必须交清欠款和罚款)。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55.22445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优先划入以下账户:户名: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洪凝支行;账号:8101 0320 1421 0041 77)。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10个工作日

加价幅度
1万元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184.0815万元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杜女士
联系电话
0633-615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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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联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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