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政府购买房地产领域专项维稳防控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金额
37.2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2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政府购买房地产领域专项维稳防控
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房地产领域专项维稳防控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经过征集,有三家供应商报名,为深圳市光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安徽深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东鸿翔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此项目有三家公司参与报名,深圳市光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报价均符合我方要求,报价为372840(含税)。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372840元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 人员配置
1、服务人数为30人,队伍设保安队长、副队长各1名,30人以每班10人三班倒的形式对要求区域开展24小时机巡、防控工作。
2、人员素质要求: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五官端正,精神面貌佳,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嗜好,复退军人、警校或保校毕业生优先;必须有保安上岗证。不得随意聘请无证的安保人员;安保人员遵纪守法、思想素质好、精通业务、工作责任心强、尽职尽责、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文明执勤。
二、 服务期限和要求:
1.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5月25日至7月15日期间(共计52天)。
2. 服务要求: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对服务范围进行不间断安全巡查,做好周边治安秩序等安保工作,确保区域和谐稳定,保证维稳工作更好开展。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综合治理办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光翠路8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29099358
                                                                                         公告日期:2023年5月1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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