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如东县洋口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洋口片)建设用地整治海洋食品加工园及周边地块土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天
金额
6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0万元
招标公司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施雨180681059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宏伟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如东县洋口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洋口片)建设用地整治海洋食品加工园及周边地块土地复垦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洋口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洋口片)建设用地整治海洋食品加工园及周边地块土地复垦项目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3】404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实施单位)为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名称:如东县洋口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洋口片)建设用地整治海洋食品加工园及周边地块土地复垦项目。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如东县洋口镇。
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
3、工程规模:总面积3949.5454公顷,项目区范围即为整治区范围,区内现状耕地面积1395.8295公顷。本次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整治项目总规模16.04公顷。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田间灌排水工程等,本项目土源由招标人提供。本项目工程造价约600万元。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80日历天;种植周期:365日历天。
三、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3)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4〕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以上的土地整治类工程;
注: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中标结果公示截图、网址,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为准,业绩原件备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
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单位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公告信息”栏内该项目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
地点为: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3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若为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公告信息”上发布。
九、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如东县洋口镇
联系人:施雨
电话:18068105901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许宏伟
电话:18260537201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洋口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洋口片)建设用地整治海洋食品加工园及周边地块土地复垦项目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3】404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实施单位)为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名称:如东县洋口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洋口片)建设用地整治海洋食品加工园及周边地块土地复垦项目。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如东县洋口镇。
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
3、工程规模:总面积3949.5454公顷,项目区范围即为整治区范围,区内现状耕地面积1395.8295公顷。本次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整治项目总规模16.04公顷。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田间灌排水工程等,本项目土源由招标人提供。本项目工程造价约600万元。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80日历天;种植周期:365日历天。
三、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3)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4〕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以上的土地整治类工程;
注: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中标结果公示截图、网址,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为准,业绩原件备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
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单位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公告信息”栏内该项目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
地点为: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3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若为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公告信息”上发布。
九、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如东县洋口镇
联系人:施雨
电话:18068105901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许宏伟
电话:1826053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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