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房山区良乡医院陪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2-08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3210200010924-XM001
项目名称:房山区良乡医院陪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房山区良乡医院陪检服务项目 | 140.4 | 1项 | 辅助各病区医务人员合理完成一般住院患者常规检查的预约和陪同服务。保障我院医疗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提高住院患者诊疗效率和患者满意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对于本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申请人将采购项目中不低于40%(56.16万元)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应达到70%(39.31万元)。如果申请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视同符合本项资格要求,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1-28至2023-12-04,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方式:
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后携带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报名截图、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和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902A)办理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如供应商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一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一用户指南进行办理并按照“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程序要求办理注册和CA证书绑定(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下载采购文件,且已在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人,才具有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08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903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12-08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90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3]423号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意向公示日期:2023年10月26日
4.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6. 评分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接收电子保函、电汇(或网银)、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2)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按照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49号)执行。
9.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
账号:110927695310901
邮箱:87077190@qq.com
10.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10-63791730、13810128043、1314142318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903
12投诉处理方式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10-69377919
13本项目为电子化与线下相结合交易方式,如有参加意向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新用户注册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或进入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右侧点击“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获取采购文件
1)潜在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按操作流程进行用户注册和CA证书绑定等(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010-86483801)。
2)潜在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关注本项目并获取采购文件,线下至代理机构现场提交资料登记。
3)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人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投标人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文件方式为线下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45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10-81356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903
联系方式:马工,13141423180、13810128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 13141423180、13810128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