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5.2km2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环保局委托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5.2km2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现将跟踪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规划概要
1993年4月,安徽省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设立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政秘[93]96号)设立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并作为省级开发区;2001年,安徽省人民政府以《关于调整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的批复》(皖政秘[2001]162号)同意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扩建工业园区,扩建的工业园区范围为:西起集贤北路,东、北到206国道,南至合九铁路,总扩建规划面积5.2平方公里。2004年12月,园区管委会委托编制完成《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5.2km2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2005年5月,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局以“环监函[2005]507号”文出具了该报告书的批复。
2010年3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关于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国办函[2010]51号)同意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主导产业为化工医药、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
为减缓开发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确保开发区更加有序、合理地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型区域,同时根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彩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及《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673号)等文件要求,规划实施单位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因此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环保局委托开展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组织单位名称: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环保局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创业路皖江高科C1楼5楼
联系人:方恒 联系电话:0556-532118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68号东湖创新中心1#楼5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5994180
邮箱:82446836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规划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区域规划分析,跟踪回顾开发区发展现状,开展回顾性评价与分析;
(3)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规划区规划、环评和审查意见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2)规划区规划执行与发展现状调查与评价;
(3)不利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有效性评价;
(4)规划实施以来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成因分析;
(5)规划区发展现状与规划的协调性及合理性分析;
(6)后续规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分析;
(7)规划实施以来对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影响;
(8)后续规划实施的环境管理及监控计划;
(9)公众参与,开展座谈会,了解和分析公众对规划的态度和意见;
(10)后续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求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范围内外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来访、提交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规划区影响跟踪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可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环保局
2024年12月16日
一、规划概要
1993年4月,安徽省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设立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政秘[93]96号)设立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并作为省级开发区;2001年,安徽省人民政府以《关于调整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的批复》(皖政秘[2001]162号)同意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扩建工业园区,扩建的工业园区范围为:西起集贤北路,东、北到206国道,南至合九铁路,总扩建规划面积5.2平方公里。2004年12月,园区管委会委托编制完成《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5.2km2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2005年5月,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局以“环监函[2005]507号”文出具了该报告书的批复。
2010年3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关于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国办函[2010]51号)同意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主导产业为化工医药、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
为减缓开发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确保开发区更加有序、合理地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型区域,同时根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彩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及《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673号)等文件要求,规划实施单位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因此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环保局委托开展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组织单位名称: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环保局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创业路皖江高科C1楼5楼
联系人:方恒 联系电话:0556-532118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68号东湖创新中心1#楼5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5994180
邮箱:82446836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规划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区域规划分析,跟踪回顾开发区发展现状,开展回顾性评价与分析;
(3)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规划区规划、环评和审查意见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2)规划区规划执行与发展现状调查与评价;
(3)不利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有效性评价;
(4)规划实施以来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成因分析;
(5)规划区发展现状与规划的协调性及合理性分析;
(6)后续规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分析;
(7)规划实施以来对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影响;
(8)后续规划实施的环境管理及监控计划;
(9)公众参与,开展座谈会,了解和分析公众对规划的态度和意见;
(10)后续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求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范围内外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来访、提交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规划区影响跟踪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可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环保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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