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公司邵阳学院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邵阳学院实验室文化建设采购项目合同


甲方(定作人):邵阳学院

乙方(承揽人): 湖南快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定制邵阳学院实验室文化建设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元)

备注

1

实验室门牌

24*32cm

60

950

57000


2

实验室安全信息牌

51*78cm

80

950

76000


3

学校统一的制度展板

60cm*90cm

105

1488

156240


4

实验室自定的管理制度展板

60cm*90cm

105

180

18900


5

宣传橱窗

120cm*240cm

1000

100

100000


6

开启式展览橱窗

120cm*270cm

997

5

4985


7

特色实验项目展板、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牌、实验室简介牌

60cm*90cm

105

1429

150045


8

实验室备用展板

60cm*90cm

115

270

31050


9

实验室格言警句挂图

60cm*80cm

142

675

95850


10

防尘展柜

1.8米,总高2.0米,宽0.4米(分3层,每层高度0.4~0.5米,带玻璃门);铝合金柜高0.6米,铝合金厚度≥2.0mm,银色。

1000

64

64000


11

走廊展柜

玻璃部分长1.0米,宽0.7米,高0.6米,铝合金厚度≥2.0mm,银色。

1000

18

18000


12

标本展柜

1.2米,宽0.6米,高1米(其中地柜高0.7米,玻璃柜高0.3米),铝合金厚度≥2.0mm,银色。

820

24

19680


13

成果展柜

1.2米,宽0.6米,高1米(其中地柜高0.7米,玻璃柜高0.3米),铝合金厚度≥2.0mm,银色。

550

15

8250


14

设计费


100000

1

100000


合计

900000


1、合计金额:小写:900000.00,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元整。本合同为含税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3%,税款为27000.00元,不含税价款为873000.00元。

2、本合同约定单价为综合包干价,以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包装费、装修货费、安装费、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所需一切费用,非经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甲方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上述数量及总价为暂定数,数量如需变动,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数量、规格型号等进行制作安装。

4、交货、安装地点: 邵阳学院指定地点

第一条定作物的结算数量

乙方按照甲方意愿为甲方施工现场设计、制作及安装相关定作物。最终决算以实际交货并经安装验收合格甲方确认的数量为准。

第二条原材料的提供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乙方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选用原材料。遇甲方指定原材料缺货时,乙方可根据甲方所定作产品,推荐不低于甲方指定材料的同类材料,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加工。乙方需对原材料质量及加工产品质量负责。

第三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3.1 甲方应有关规定及现场实际图纸等经甲乙双方审核确认后,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的要求完成工作。

3.2 甲方提供内容,乙方负责本项目定作物的制作及安装。

3.3 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且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不因本合同解除、终止而解除。

第四条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4.1 定作的产品应当符合如下标准和要求:

4.1.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规定进行制作,要求画面正确、清晰、美观、色彩符合标准。

4.1.2 标牌必须要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不得随意减少支撑体系。

第五条定作物的安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乙方在完成制作后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安装工作。对于长期固定位置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打(钻)孔方式固定并设置必要的保护稳固措施(如采用混凝土包裹固定、增加斜向支撑等),确保安装稳固牢靠,不倾斜、不变形,否则,因乙方制作、安装的定作物发生脱落、坠落等造成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六条定作物的交付方式及时间

6.1 乙方应于甲方告知的交货日期内将产品全部送至施工现场所需安装、布设的位置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节点时间完成安装、布设任务。

6.2 如乙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取得甲方同意。

6.3定作物在制作、运输、装卸货、安装期间的所有保管责任,灭失风险等均由乙方承担,且不免除乙方逾期违约责任。乙方在安装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因此造成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

第七条验收

7.1 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传递制作工艺及材料进行设计、制作及安装,如制作工艺及材料需变动的必须要事先经甲方同意。

7.2 甲方应当在1-2日内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确定同意制作并给予明确答复的情况下进行具体制作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制作。

7.3在验收过程中,甲方有理由确认乙方制作不合格的,乙方须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且不免除乙方逾期违约责任。
第八条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8.1 报酬的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8.1.1甲方待乙方完成安装,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真实有效的发票后一月内支付乙方,因乙方总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只能开具16%的专票,所以结账用湖南快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乙方指定收款单位名称是:湖南快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银行账号是: 85111740003010298012 ;开户行是: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沿江桥支行。

上述账户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发生任何变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质保责任

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为1 ,自定作物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算。如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非甲方、其他人为或自然灾害等问题造成的损害,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安装定作物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七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需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定作物经甲方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规格、型号、材质、数量、质量要求的,乙方须无条件返工重做,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且由此造成的逾期违约责任;乙方拒绝返工或者经返工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需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3、乙方将定作物安装完成后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无条件整改至合格,由此造成逾期的,乙方须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部分或者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对该第三方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且还须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5、凡因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具体损失以甲方请单位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差旅费等。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

12.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方才有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 10 份,甲方执 8 份,乙方执 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通知与送达:本合同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应以中文的书面文字为准,通知日期以通知发出日为准,收件地址以合同所列的地址为准,若一方地址发生变更的须发生变更之日十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合同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下列情形下视为已送达:(1)该通知已交付对方的;(2)该通知以邮递方式发出后7日的;(3)以传真、电话或其它类似方法通知后对方以适当的形式确认的。

(此项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湖南快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日期:2019114日期: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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