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市货车限行设施工程2023HCXX-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金额
63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城市货车限行设施工程2023HCXX-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货车限行设施工程已由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兴发改审发[2022]58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兴化市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化市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城市货车限行设施工程包括:安装标志标牌、监控设备、货车通行证线上办理点及后台设备。监控设备含电子警察系统需按要求分别接通至兴化市公安实战视频系统平台和兴化市交警信号灯控制平台,并确保信息使用畅通。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为城市货车限行设施工程,拟分为一个标段,即2023HCXX-SG标段。2023HCXX-SG标段: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注明范围内的安装标志标牌、监控设备、货车通行证线上办理点及后台设备等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最高投标限价为637万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023年6月1日~2023年9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4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企业较好的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系统生成打印报表为准);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6)a、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以上证书均有效;2018年4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较好的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技术负责人)(以系统生成打印报表为准);
(8)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自动生成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
(9)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自动生成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
(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连续近三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如社保缴纳证明上未盖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章的,须在证明上注明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
(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若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交其所属在建工程的业主出具的有效可撤离证明材料。(需在其他材料中附能从其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12)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化市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兴化市文昌路76号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0523-83555086
电子邮箱:475373866@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
(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资审报名查询”—“检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69012863。
8.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6日9时3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直播开标,投标人可通过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8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05月15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货车限行设施工程已由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兴发改审发[2022]58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兴化市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化市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城市货车限行设施工程包括:安装标志标牌、监控设备、货车通行证线上办理点及后台设备。监控设备含电子警察系统需按要求分别接通至兴化市公安实战视频系统平台和兴化市交警信号灯控制平台,并确保信息使用畅通。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为城市货车限行设施工程,拟分为一个标段,即2023HCXX-SG标段。2023HCXX-SG标段: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注明范围内的安装标志标牌、监控设备、货车通行证线上办理点及后台设备等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最高投标限价为637万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023年6月1日~2023年9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4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企业较好的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系统生成打印报表为准);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6)a、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以上证书均有效;2018年4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较好的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技术负责人)(以系统生成打印报表为准);
(8)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自动生成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
(9)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自动生成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
(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连续近三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如社保缴纳证明上未盖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章的,须在证明上注明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
(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若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交其所属在建工程的业主出具的有效可撤离证明材料。(需在其他材料中附能从其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12)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化市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兴化市文昌路76号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0523-83555086
电子邮箱:475373866@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
(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资审报名查询”—“检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69012863。
8.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6日9时3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直播开标,投标人可通过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8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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