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制胜未来比赛视频制作及拍摄服务询价采购公告招标公告(2023-BQ1K-4018)(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q1k-401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5
公告正文
制胜未来比赛视频制作及拍摄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制胜未来比赛视频制作及拍摄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BQ1K-4018
三、项目概况:
我部组织制胜未来比赛,需对比赛现场进行拍摄,并在颁奖典礼现场播放后期制作视频,并同步采集现场视频等。
1.决赛视频拍摄:需安排现场导演1名,负责整体策划、脚本撰写和现场指导以及后期制作等工作,应具有丰富的编导经验;拍摄现场应安排3名摄像人员,自带设备,拍摄时间为3天;
2.现场颁奖典礼拍摄:需安排现场灯光师1名,并自带灯控控台1部,能够控制我部现有灯光进行调试,并根据现有灯光情况,加装4个切割灯进行现场灯光补充,安排2个固定机位(含1个摇臂)摄像和1个游机摄像机位,拍摄时间为1天;
3.后期视频制作:共需剪辑5个视频,第一类是学员准备比赛的过程视频和学员的获奖感言视频剪辑,素材已由学员拍摄,公司只需简单拼剪;第二类是一个比赛外场的拍摄视频和各科目介绍视频剪辑,需要精剪辑;第三类是各类奖项动画的主屏包装视频。
4.相关要求:
(1)视频录制要求:保证音视频准确同步;视频录制采用H.264/AVC编码格式压缩,动态比特率(码流)不低于1024Kbps,分辨率设定为1920×1080(显示16:9),采用逐行扫描,帧速率为25帧/秒。音频采用AAC格式压缩,采样率48KHz,比特率(码流)128Kbps(恒定)。
(2)服务要求:因视频不是一次性录制完毕,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录制,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录制,录制期间如甲方对本次录制质量,内容等原因不满意,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重新录制,直到满意为止;
(3)保密要求:本服务需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甲方各项保密管理规定,相关拍摄用存储设备需保留甲方,如乙方违反相关保密规定,所有责任和损失依法依规由乙方承担。
四、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列入军队采购投标人暂停资格,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五、询价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放时间:2023年09月19日至9月24日,每日上午8:00至11: 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
(二)发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三)发放方式:网上发送:
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8时0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以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发布,有关内容与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军队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 唐伟
办公电话: 010-66719447
移动电话:15801357710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二〇二三年九月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制胜未来比赛视频制作及拍摄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BQ1K-4018
三、项目概况:
我部组织制胜未来比赛,需对比赛现场进行拍摄,并在颁奖典礼现场播放后期制作视频,并同步采集现场视频等。
1.决赛视频拍摄:需安排现场导演1名,负责整体策划、脚本撰写和现场指导以及后期制作等工作,应具有丰富的编导经验;拍摄现场应安排3名摄像人员,自带设备,拍摄时间为3天;
2.现场颁奖典礼拍摄:需安排现场灯光师1名,并自带灯控控台1部,能够控制我部现有灯光进行调试,并根据现有灯光情况,加装4个切割灯进行现场灯光补充,安排2个固定机位(含1个摇臂)摄像和1个游机摄像机位,拍摄时间为1天;
3.后期视频制作:共需剪辑5个视频,第一类是学员准备比赛的过程视频和学员的获奖感言视频剪辑,素材已由学员拍摄,公司只需简单拼剪;第二类是一个比赛外场的拍摄视频和各科目介绍视频剪辑,需要精剪辑;第三类是各类奖项动画的主屏包装视频。
4.相关要求:
(1)视频录制要求:保证音视频准确同步;视频录制采用H.264/AVC编码格式压缩,动态比特率(码流)不低于1024Kbps,分辨率设定为1920×1080(显示16:9),采用逐行扫描,帧速率为25帧/秒。音频采用AAC格式压缩,采样率48KHz,比特率(码流)128Kbps(恒定)。
(2)服务要求:因视频不是一次性录制完毕,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录制,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录制,录制期间如甲方对本次录制质量,内容等原因不满意,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重新录制,直到满意为止;
(3)保密要求:本服务需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甲方各项保密管理规定,相关拍摄用存储设备需保留甲方,如乙方违反相关保密规定,所有责任和损失依法依规由乙方承担。
四、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列入军队采购投标人暂停资格,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五、询价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放时间:2023年09月19日至9月24日,每日上午8:00至11: 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
(二)发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三)发放方式:网上发送:
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8时0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以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发布,有关内容与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军队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 唐伟
办公电话: 010-66719447
移动电话:15801357710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二〇二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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