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烟草集团闵行烟草糖酒有限公司空调、工作台冷柜采购项目(2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18/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钊君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萌13816911593
标书截止时间2018/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18/11/01
公告正文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烟草集团闵行烟草糖酒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烟草集团闵行烟草糖酒有限公司空调、工作台冷柜采购项目(2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烟草集团闵行烟草糖酒有限公司空调、工作台冷柜采购项目(2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萌、史静思

项目联系电话:13816911593/188179529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烟草集团闵行烟草糖酒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申路3800号金燕大厦会议室

联系方式:李钊君021-657756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萌、史静思13816911593/18817952932

代理机构地址: 宛平南路98号银座17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价格(含税)(万元)

1

空调、工作台冷柜

8台、2台

9.5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7.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8.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1.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1日 09:30 至 2018年10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申路3800号金燕大厦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本单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春申路3800号金燕大厦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9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接受人为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上海虹桥支行

银行帐号:731143018260008367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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