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临泉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中标公告
信息化建设超声PACS2放射信息系统软件影像服务器后台模块放射影像诊断客户端超声影像诊断客户端分诊排队叫号系统放射跨院区审核客户端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登记分诊智能自动语音分诊叫号统计分析影像上传数据存档工作站动静同采动态影像静态图像采集采图纠错静态图像处理点值测量图像拷贝动态图像处理图像输出查询检索病历资料和影像资料列表影像描述高级组合查询超声号格式数字化申请单报告模版快速查看功能OCR识别功能体位图病人状态管理报告修改痕迹多页报告动态表格功能血管综合性检查病人信息的导出快捷数据输入病人历史档案快速查看病人报告编辑报告设置可以直观地订制各种分组式统计图像转储优先机制智能语音叫号现场维护网络远程维护支持由HIS系统直接登记第三方系统WEB发布系统管理员相关科室管理功能具有排班管理电话技术服务定期巡查服务软件安装调试使用操作简单维护影像检查信息录入查询管理PACS/RIS系统具有磁卡具有申请单拍摄检查科室内统一检查号管理放射科内各种ID号管理具有MPPS确认中文姓名输入后拼音自动输入技师检查图像自动核对影像排版打印检查信息的确认造影剂图像确认窗宽窗位放大缩小旋转翻转测量标注影像质量评估工作量统计耗材统计差错控制质控反馈个人收藏报告功能支持标准报告模板数据字典历史报告对比浏览其它辅助检查审核权限管理支持阅片修订报告出具时间控制功能诊断结论查询将兴趣病例材料保存为教学危急短信发送功能写论文集体会诊示教读片查询统计检查信息导出到Excel统计各类统计报表打印其他科室提出的查询功能中央监控IHE的RID系统计算机管理人员培训软件安装配置业务人员培训系统集成试运行测试信息系统业务数据改造系统升级配套软件售后服务零部件维修设备安装配件硬件保养辅材配套设施服务方案
金额
28.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22-k3-34513
预算金额28.5万元
招标公司临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阜阳中临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涛18656883873
中标公司上海威灵电子有限公司28.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GN2022-K3-3451
二、项目名称:临泉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威灵电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548弄588号10幢1层A区115室
中标(成交)金额:28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超声PACS、放射信息系统软件(RIS) 规格型号:超声PACS、放射信息系统软件(RIS) 数量:超声PACS1台、放射信息系统软件(RIS)1台 单价:影像服务器后台模块40000元、放射影像诊断客户端18000元、超声影像诊断客户端18000元、分诊排队叫号系统20000元、放射跨院区审核客户端20000元、保修一年/标准接口服务/设备联机服务180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江海军、韦孝宇、徐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发布网址: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临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 临泉县浮翠路6号
联系方式: 18855876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阜阳中临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三楼
联系方式: 18656883873
3.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涛
电 话: 1885587687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20220721110344854.zip
20220721110344854.zip
二〇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阜阳中临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临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编号:GN2022-K3-3451磋商文件临泉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第五章采购合同协议书35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28第三章采购需求2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磋商公告2目录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阜阳中临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现对临泉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磋商,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采购项目磋商公告临泉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一章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4
采购预算:28.5万元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采购代理机构:阜阳中临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采购人:临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项目编号:GN2022-K3-34511.项目名称:临泉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范围:临泉县妇幼保健院采购超声PACS、放射信息系统软件(RIS),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1.获取时限: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20日14时30分。三、磋商文件的获取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五、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开标当天供应商无须委派授权代表到开标现场。请各潜在供应商于“2022年7月20日14时30分”做好远程解密准备工作,同时确保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登记的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7月20日14时30分。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获取方式: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通过用户系统购买并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0元,磋商文件售出不退。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城南街道办事处政务新区县委党校三楼采购代理机构:阜阳中临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涛联系电话:18855876876地址:临泉县浮翠路6号采购人:临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六、联系方式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八、用户注册及电子文件的获取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七、其他事项说明应急客服电话:15855405240(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联系人:黄超联系电话:1865688387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youzhicai.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4、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优质采交易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以磋商方式进行采购。1.1项目概况1.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6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标段(包别)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交货地点、交货期和质量要求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见磋商公告。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1.4供应商资格要求1.3.5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由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接受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的;(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1)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10)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被依法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并在有效期内的;(7)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1.7语言文字参与磋商的各方应当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10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1.9现场考察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本磋商文件包括:2.1磋商文件的组成2.磋商文件不允许1.11分包不召开
(6)响应文件格式;(5)合同条款及格式;(4)磋商与评审办法;(3)采购需求;(2)供应商须知;(1)磋商公告;
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将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足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将相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磋商文件的澄清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响应文件的组成3.响应文件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将相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磋商文件的修改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5)分项报价表;(4)响应报价一览表;(3)磋商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响应函;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1)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10)书面承诺函;(9)货物说明一览表;(8)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7)涉及详细评审的资料;(6)涉及初审的资料;
3.2.3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响应报价,或者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1响应报价应当包括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应当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响应报价,并按给定格式填写响应报价表格。3.2响应报价3.1.2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数量、时间、地点等要求提供样品。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当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中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否则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3.3响应文件有效期3.2.6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5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响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之和。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报价一览表中的响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还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3.4.4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3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4.2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3.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磋商保证金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5)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不可磋商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扩展表格,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6响应文件的编制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编写,并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5资格审查资料(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响应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的“招标采购工具”制作生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3.6.4(B)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3.6.3供应商必须对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4.1.1(B)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响应文件的提交3.6.5(B)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按无效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6)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帮助文档。(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非加密的响应文件,以及打印形成的纸质响应文件,非加密的响应文件及纸质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1.5(B)未按照上述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2)外层信封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收件人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邮寄人,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第4.1.1项-第4.1.2项规定。4.1.4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等物流方式提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并符合以下要求:4.1.3如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第4.1.1项-第4.1.2项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时送达指定地点。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4(B)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2(B)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4.2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开启时间和地点5.响应文件的开启4.3.4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只需提供一份。补充、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4.3.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4.3.2(B)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4(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1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6.磋商与评审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3开启会议的疑义主持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关规定进行开启。5.2开启程序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开启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3)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磋商与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磋商小组
6.3.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最后交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将退还其的磋商保证金。6.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提交报价的供应商。6.3最后报价6.2.1本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磋商(4)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5.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5评审办法磋商小组应该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6.4评审原则6.3.4采购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公布供应商最后报价。6.3.3除供应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最后报价轮次为一轮,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即为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即为磋商最后报价。
7.1.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和期限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委员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1确定成交供应商7.合同授予6.5.3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家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5.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7.2.3.1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7.2.3质疑材料的要求7.2.2供应商应当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活动正常的工作秩序。7.2.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7.2成交结果质疑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7.2.3.2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3.2成交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计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3成交通知(8)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5.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10日历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4履约保证金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8.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8.1重新采购8.重新采购、变更采购方式与终止采购7.5.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9.1.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9.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相关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材料应当采用中文,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9.1询问与质疑的提出9.询问与质疑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2终止采购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9.2.1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9.2质疑材料的要求9.1.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活动正常的工作秩序。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9.2.2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0.纪律和监督(8)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1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http://www.youzhicai.com/ActivityTopic/AdviceDetail/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2.CA证书办理详见《优质采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说明》: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证书,用于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解密。一、CA证书办理和注意事项说明:当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活动时,按照本规定执行,其中本要求“投标人”按“供应商”理解,“投标文件”按“响应文件”理解,“招标文件”按“采购文件”理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理解,“开标”按“开启响应文件”理解,“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小组”理解,“投标无效”按“响应文件无效”理解。附件: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
二、制作、签章、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7.加密和解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同一个CA证书。6.投标人由于CA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5.企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变更CA证书。4.CA锁遗失、损坏等无法使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补办CA锁。3.CA证书到期或即将到期,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办理续期。
11.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后重新上传。10.潜在投标人完成制作、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后,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工具完成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以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系统的时间为准,如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将自动关闭上传通道。潜在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9.潜在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后,需在投标工具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项目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在投标工具使用CA证书时需安装“优质采数字证书助手”(即数字证书驱动),下载地址:https://toolcdn.youzhicai.com/ca.zip。8.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建议使用office2010版本。8.1.投标工具建议在window7或windows10操作系统下使用;8.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需使用“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以下简称“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工具及操作说明下载地址:https://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
16.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限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对投标文件解密设有线下补救方案的,执行该补救方案。15.潜在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工具并保持在线,关注开标互动大厅消息直到项目评审结束。14.投标文件可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系统组织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工作人员导入已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开标结果。三、开标和解密12.潜在投标人在制作、签章、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若存在技术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客服人员,客服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2)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1)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18.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五、异常情形17.评标委员会通过优质采电子评标工具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供应商应登录投标工具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询标函载明的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四、评标和询标
(2)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发布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1)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发布公布。19.出现上述情形,优质采平台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六、异常情形处理(4)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3)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超声PACS技术参数序号模块数量单位备注1影像服务器后台模块1套2放射影像诊断客户端4点3超声影像诊断客户端4点4分诊排队叫号系统2套5放射跨院区审核客户端2点6保修一年/标准接口服务/设备联机服务1套序号模块数量单位备注1影像服务器后台模块1套2放射影像诊断客户端4点3超声影像诊断客户端4点4分诊排队叫号系统2套5放射跨院区审核客户端2点6保修一年/标准接口服务/设备联机服务1套一、采购内容第三章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