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建设公司2024-2025年度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机电维护(二批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基础建设公司2024-2025年度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机电维护(二批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两家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机电维护服务商,以满足招标人负责运维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的机电维护要求。
2.2 招标内容:(1)启动(起步)区运营片区综合管廊(含组合排管、缆线沟等)、道路(含隧道)的机电运维服务,昝岗组团及周边外围路网开通运营的综合管廊(含组合排管、缆线沟等)、道路(含隧道)的机电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度体系建设、日常巡查、维护维修、应急管理、安全质量控制、智能运维管理、绩效考核评估、人员管理等;(2)完成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应急机电工作,应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综合管廊(含组合排管、缆线沟等)、道路(含隧道)及周边外围路网道路服务范围。
2.3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维护服务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5 服务标准:合格。
2.6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启动(起步)区运营片区综合管廊(含组合排管、缆线沟等)、道路(含隧道)的机电运维服务;二标段为昝岗组团及周边外围路网开通运营的综合管廊(含组合排管、缆线沟等)、道路(含隧道)的机电运维服务。
2.7 中标人数量:每标段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规定,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1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8)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19)在项目首次招标过程中,存在“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网卡序列号一致(以系统智能清标结果为准)”;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提供虚假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本条适用于二次招标或者重新招标项目)”;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投标人应具有的专项资格、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
(1)专项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承担过1项机电工程(指市政道路或公路或综合管廊或城市轨道交通的机电工程)运维或施工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③近1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3.4 各投标人可以对 2 个标段提出参加投标活动,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4.2 文件下载:2024年10月24日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31日8时59分00秒。下载方式:投标人登录投标人端,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参与项目,参与项目后可在“我的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00分00秒;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文件加密与上传须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点击右侧“CA服务”进入证书申请页面在线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
5.5 文件开启:(1)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投标人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进行确认。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和“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投标人》。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城镇容信路6号
联 系 人:付经理
电 话:0312-5670805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C1座502室
联 系 人:李工、周工、刘工
电 话:0312-5609973转8001
邮 箱:1805571172@qq.com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投标人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投标人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投标失败。
3、在生成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投标人参加方式:投标人/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
3、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标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
五、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周工、刘工
电 话:0312-5609973转8001
电子邮件:1805571172@qq.com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C1座502室
提交地点: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异议与回复”环节提交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六、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电话:0312-5670810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