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龙水库水源区污染防治成效评估及水环境管理体系完善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yzb-2024-295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联系人梅锦霞0871-689108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云龙水库水源区污染防治成效评估及水环境管理体系完善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比 选公告 (招标编号:CYZB-2024-295) 项日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云龙水库水源区污染防治成效评估及水环境管理体系完善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万元,招标人为禄劝彝族苗族白 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龙水库水源区污染防治成效评估及水环境管理体系完善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龙水库水源区污染防治成效评估及水环境管理体系完善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 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成立时 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 明或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需自行承诺。 4.企业业绩要求:木项目不作业绩要求。 5.要求比选申请人信誉良好,近三年(2021年05月至今)比选申请人未受到审计、财政、 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查处或虽受到查处但己 解除从业限制的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比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等不良行为及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 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多个单位不得分别对本项目比选;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6曰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收到比选公告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 年07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扫描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扫描件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 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全部资料需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到云南晟宇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68号摩玛大厦二期A座2907 室)购买比选文件。比选 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68号摩玛大厦二期A座29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14 时3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 668号摩玛大厦二期A座2907 室 七、其他 1.发包条件 本项目云龙水库水源区污染防治成效评估及水环境管理体系完善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已批准 建设,招标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云南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 2.1比选内容:对“十三五”以来云龙水库水源区(昆明区域)内已实施的污染防治相关项 目及措施的成效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估,编制《云龙水库水源区(昆明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成效评估报告》和《云龙水库水源区(昆明区域)水环境管理体系优化提升方案》。 2.2项目地点:禄劝县; 2.3比选规模:49万元;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3.2拟派往木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 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成立 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 证明或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需自行承诺。 3.4企业业绩要求:本项目不作业绩要求。 3.5 要求比选申请人信誉良好,近三年(2021年05月至今)比选申请人未受到审计、财政、 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查处或虽受到查处但已 解除从业限制的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比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等不良行为及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 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多个单位不得分别对本项目比选; 3.7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休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比选。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比选中请人 其申请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5.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收到比选公告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2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拟派 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扫描件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全部资料需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到云南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68号摩玛大厦二期A座2907室)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 价600元,售后不退。 5.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6日下午14时30 分。 6.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68 号摩玛大厦二期A座2907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禄劝县屏山街道旧县村委会东华村(禄大路旁) 联系人:梅锦霞 电 话:0871-68910858 电子邮件:328286785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68号摩玛大厦二期A座2907室 联系人: 徐艳琼、徐冬、熊博 电 话: 0871-65638568 电子邮件: 2240259461@qq.com 存乏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