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要求:
(一)中标人须按采购人需求向采购方派遣劳务人员。具体派遣要求如下:
(1)中标人派遣的劳务人员,应要求具备如下条件:
1.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并在入职时经双方审查。
2.具备采购人服务岗位所需要的体能素质、技能要求、工作岗位资格,能按照采购人规章制度和业务服务管理规范进行作业。
3.忠于职守、文明礼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纪律性和团队协作能力、能服从采购人作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无犯罪记录。
(2)中标人须承接上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采购人处工作的派遣人员,同时中标人须优先考虑已从采购方离职的人员,并承接和认可该类劳务派遣人员在采购方工作时的工龄;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须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被派遣的劳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该人员即刻离开工作岗位并退回中标人,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可要求中标人重新派遣相应的人员:
1.试用期内不胜任本职的;
2.违反采购人内部规章制度的;
3.聘用前有违法犯罪事实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采购人有权对劳务人员招聘的数量、名单、素质要求以及劳务派遣服务的其他具体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向中标人提出。采购人能根据自身需要随时提出增加、减少或更换劳务人员的要求。
(二)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薪酬结构由采购人决定,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薪酬发放标准,按时足额向派遣人员支付工资报酬,并随采购人的工资调整而调整待遇。
(三)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劳动纪律、考勤制度、考核机制与奖惩体系,制定相应的纪律奖惩、考勤考核等规章制度,在派遣人员上岗前组织其学习了解,并做好后续组织管理员工纪律、监督员工出勤、执行员工考核和落实奖惩结果工作,配合科室做好考勤工作。
(四)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中标人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解聘和退休相关手续;负责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纠纷。
(六)中标人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事宜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整理;
(七)中标人对符合工伤认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医药费用报销手续,办理工伤伤残待遇。
(八)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岗位需求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岗前培训、上岗资格培训以及人才素质测评事宜。
(九)中标人须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对接采购人的业务,专人数量与派遣人数比例应不低于2:100,专人的薪酬待遇由中标人自行负担了,办公用品和办公场所由中标人自行准备。
(十)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支付中标人的专项资金,须100%用于支付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不得克扣、迟发人员薪酬,不得挪作他用。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5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资料:
1、报价资料,包括:
①前期采购调研表(见附件);
②填写完整的用户需求书(见附件),需求书中星号项为实质性条款,星号条款不满足则递交的报价文件无效;
③公司报价单。
2、公司证件及以往从事过的劳务派遣经历材料(特别是曾与三甲医院合作过的经历),包括:
①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此证);
②劳务派遣公司经办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③劳务派遣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曾为各类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单位名单、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合同;若曾与三甲医院有过派遣经历的,请着重强调。
⑤提供日常管理派遣人员劳动纪律、考勤、奖惩等制度制度;提供对相关人员考核制度。
以上证件按照①-⑤的顺序整理好,盖销售公司红章装订成册。
3、公司宣传彩页。
4、因疫情防控需要,纸质材料不用现场递交,可以扫描后发人事科邮箱,主题为(某某某公司报名资料,如AB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报名资料)邮箱地址877951770@qq.com,并留下姓名与联系方式。
四、报名、提交资料地点:
东莞市万江街道新谷涌万道路78号东莞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联系人:陈静霖 联系电话:0769-28636031
附件1:(劳务派遣)用户需求书附件1:(劳务派遣)用户需求书
采购劳务派遣服务前期调研表采购劳务派遣服务前期调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