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龙街道华锐风电地块土壤检测调查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盐龙街道华锐风电地块土壤检测调查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示
盐龙街道华锐风电地块土壤检测调查项目
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
1.采购人: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龙街道办事处
2.地 址: 高新区研创大厦4楼
3.联系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4.采购项目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地 址: 盐城市盐都区东进西路269号东进华都名苑1幢4F
3.联系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4.采购项目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三、项目名称
盐龙街道华锐风电地块土壤检测调查项目
四、公告期限
2024年1月2日至 2024年1月7日
五、意见反馈时限
2024年1月2日至 2024年1月7日
六、意见反馈要求方式
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于2024年1月7日18:00时前送至我单位,逾期不受理(如邮寄,2024年1月7日18:00时之后到达本单位的邮件将不再受理)。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
盐龙街道华锐风电地块土壤检测调查项目
采购需求
1、项目任务
对盐龙街道华锐风电周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地总面积约488亩。
2、项目工作内容
(1)项目流程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规定并结合地块现状,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服务内容
1.搜集场地现状与历史情况、场地环境资料、场地利用变迁资料;
2.了解相邻场地、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
3.开展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和地形调查;
4.场地及周边环境状况和敏感目标;
5.调查布点方案设计、采样方案及质量保证计划;
6.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及分析;
7.出具符合要求的场地环境调查报告;
8.通过专家评审会。
(3)成果方式
按国家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成果应符合招标文件和有关规范和政策法规的要求,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及技术审查取得专家意见并修改完善,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并取得备案材料。
(4)项目要求
1.供应商协助采购人结合现场情况对调查报告进行变更、完善和深化。
2.供应商在本项目环境调查过程中需及时提醒采购人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采购人延误或遗漏有关手续而影响工程建设。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供应商环境调查原因引起的相关变更造成的建筑物结构变更、结构物拆除、返工、加固等增加工程造价等相关费用的必须由供应商等额承担,并直接从环境调查服务费中扣除。如调查费用已支付,则由甲方负责追偿。造成重大损失的,采购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4.人员要求:本项目项目组成员投标人须配备七人及以上(含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面有相关工作经历。
5.最终形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及技术审查取得专家意见并修改完善,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并取得备案材料。
6.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盐龙街道华锐风电地块土壤检测调查项目
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
1.采购人: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龙街道办事处
2.地 址: 高新区研创大厦4楼
3.联系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4.采购项目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地 址: 盐城市盐都区东进西路269号东进华都名苑1幢4F
3.联系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4.采购项目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三、项目名称
盐龙街道华锐风电地块土壤检测调查项目
四、公告期限
2024年1月2日至 2024年1月7日
五、意见反馈时限
2024年1月2日至 2024年1月7日
六、意见反馈要求方式
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于2024年1月7日18:00时前送至我单位,逾期不受理(如邮寄,2024年1月7日18:00时之后到达本单位的邮件将不再受理)。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
盐龙街道华锐风电地块土壤检测调查项目
采购需求
1、项目任务
对盐龙街道华锐风电周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地总面积约488亩。
2、项目工作内容
(1)项目流程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规定并结合地块现状,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服务内容
1.搜集场地现状与历史情况、场地环境资料、场地利用变迁资料;
2.了解相邻场地、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
3.开展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和地形调查;
4.场地及周边环境状况和敏感目标;
5.调查布点方案设计、采样方案及质量保证计划;
6.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及分析;
7.出具符合要求的场地环境调查报告;
8.通过专家评审会。
(3)成果方式
按国家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成果应符合招标文件和有关规范和政策法规的要求,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及技术审查取得专家意见并修改完善,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并取得备案材料。
(4)项目要求
1.供应商协助采购人结合现场情况对调查报告进行变更、完善和深化。
2.供应商在本项目环境调查过程中需及时提醒采购人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采购人延误或遗漏有关手续而影响工程建设。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供应商环境调查原因引起的相关变更造成的建筑物结构变更、结构物拆除、返工、加固等增加工程造价等相关费用的必须由供应商等额承担,并直接从环境调查服务费中扣除。如调查费用已支付,则由甲方负责追偿。造成重大损失的,采购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4.人员要求:本项目项目组成员投标人须配备七人及以上(含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面有相关工作经历。
5.最终形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及技术审查取得专家意见并修改完善,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并取得备案材料。
6.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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