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宣恩县中医医院口腔科常用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3.5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01es-202209-zchw0441
预算金额23.53万元
招标联系人谭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工0718-896620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16
公告正文
宣恩县中医医院口腔科常用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宣恩县中医医院口腔科常用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ES-202209-ZCHW0441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FSCG-2022-176-00141
3.项目名称:宣恩县中医医院口腔科常用耗材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3.5326万元
6.最高限价:23.5326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7.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口腔科常用耗材一批(含镍钛拉簧、隔离膜等,详见采购清单)
最高限价:各品目限价详见采购清单,按需配送,据实结算。
配送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交货期:供应商接到医院订单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紧急情况下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送到。
质保期:保证配送货物合格,对已配送并使用过的产品终身质保。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配送期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对供应商和响应货物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所响应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点击“进入新平台”—“新用户注册”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新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
2.在新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3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点击“进入新平台”—“投标人”登录,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不是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
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10-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6.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2年9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桂大道金子寨小区4栋1单元4楼401)
3.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家数不足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不便及进入办公场所必需的验码、测温、登记等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e.eszggzy.cn/xeweb/)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恩县中医医院 
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和平大道1号
联系方式:谭老师 0718-5824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金子寨小区4栋1单元4楼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周工
电 话:0718-8966201/15570535810
电子邮箱:11935841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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