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宽带移动通信设备预研公告(2023-JL05-W2033)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05-w2033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宽带移动通信设备预研公告
(2023-JL05-W203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预研,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等要求存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部邮箱。
 一、项目名称:宽带移动通信设备
 二、项目编号:2023-JL05-W2033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不分包,经过评审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控制价180万元。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宽带移动通信设备
融合交换单元
 
现场领取

1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江苏省南京市

5G射频单元

2

4G射频单元

1

便携单元

1

网络交换机

1

语音网关

1

线缆、天线等配件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税收、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预算(或投标最高限价)为:   180   万元。

 
技术参数标准和服务要求
      与招标人取得联系,现场领取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具有装备承制、研制单位资格证书。
(六)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三级(含)以上证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mm35871562@163.com邮箱,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4.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5.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把、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助理 谭助理 15161456520、025-80820957
地   址:南京市
附件:1.意见、建议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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