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丁蜀镇农村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26.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丁招(2024)175号
预算金额26.3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7
公告正文
2024年度丁蜀镇农村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丁招(2024)17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丁蜀镇农村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丁蜀镇农村工作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宜兴市丁蜀镇
  2.2设计规模:范围为宜兴市丁蜀镇镇区水环境整治设计等
  2.3设计服务期: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可研报告、地勘报告、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2.4合同估算价:约26.3万元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方案论证
  2.7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具有水利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2.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2.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2.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3日。
  4.2、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3日上午8:00~10:30时,下午14:00~16: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本人携下列资料前往丁蜀镇招投标中心509室(宜兴市丁蜀镇东坡中路行政审批局5楼)报名。报名资料费:300元/份,交纳方式:报名单位需向宜兴市丁蜀镇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交纳,账号:3202230411010000030743,户名:宜兴市安康绿色环保公司,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丁蜀支行 ,转账时必须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4.3、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投标保证金本票/汇票正反面复印件(签字加盖公章);⑥报名资料费交纳凭证(必须以单位名义);⑨受托人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指2023年12月-2024年5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在职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同报名单位公章);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按照附件模板制作,不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报名时必须由委托人或法人本人携带本单位报名材料、本票/汇票原件及企业资质原件进行报名,不接受委托人或法人以外的其他人代为报名,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如需更换报名材料,需于开标前一日上午10时前上交,逾期不予办理。
  4.4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公告下方附件,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文件解压密匙,获取设计范围后需与甲方联系并至现场踏勘,开标时带好打印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封面加盖公章)。
  4.5投标保证金
  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3000元方可报名(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汇票(账号:3202230411010000030743,户名:宜兴市安康绿色环保公司,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丁蜀支行 ),保证金本票/汇票金额不得分开,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XX工程保证金,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丁蜀镇招投标中心(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4.3中③原件、⑤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本票/汇票原件到场开标,现场查验材料不合格者,将失去投标资格。开标时带好打印的投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及填写好的投标报价单(两者封面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于袋中,于正式开标阶段现场拆封,私自拆封视为无效报价)。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法。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宜兴市丁蜀镇政府网 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3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丁蜀镇农村工作局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7768329579
  邮编:214200
  公告发布: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招投标中心
  地 址:宜兴市丁蜀镇东坡中路行政审批局5楼509
  电 话:0510-87488602
  2024年5月20日
  附件1--丁蜀镇项目报名材料模板.docx
  附件2--175预算清单及报价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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