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02700700202311001
二、合同名称:天等县椒乡法治文化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ZZC2023-C2-000053-GXXP
四、项目名称:天等县椒乡法治文化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等县人民法院
地 址:崇左市天等县天等镇天等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7776037856
供应商(乙方):广西锋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花山路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北角崇左市万沣名车城A座五楼508号房
联系方式:1877675709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等县椒乡法治文化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415824.72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铺装工程、新建围墙、铁艺门、竹篱笆、爱连亭、同心亭、石拱桥水上伐道、爱连说景墙微菜园、茶水房、亲水平台、生态护栏、室外安装、室内给排水、园林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蓝钰
执业证书信息:桂 245111116669
2.合同金额(元):1415824.72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天等县人民法院,90日历天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椒乡法制园施工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