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丰县岗集镇城市更新项目金明花园六期及配套道路工程规划设计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accbz0013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颜传春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庆媛0551-62721974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镇城市更新项目金明花园六期及配套道路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ACCBZ00137
原公告日期:2023-07-0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岗集镇城市更新项目金明花园六期及配套道路工程规划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遗答疑
(项目编号:2023ACCBZ00137)
各投标人:
一、补遗: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经确认后退还。履约保证金采取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同时退还本金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二、答疑:
问1、招标文件仅提供项目用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能否提供本地块详细的规划设计条件?
答:《金明花园六期及配套道路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现予以发放,具体见附件。
问2、项目周边是现状住宅项目中梁世茂十里晴川和衡安学校,考虑到本项目可能对其产生日照影响,能否提供相应地块规划报批总平面图?
答:无相应地块规划报批总平面图。《GJ2023-13地块勘界图》已随招标文件发布。
问3、招标文件“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结构、电气、给排水、道路”专业负责人相对应的资格要求不匹配,该要求是否有误?本项目资格审查是否要按表中人员配备,请明确。(附件见下表)
答:“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人员岗位”和“资格要求”有误,现调整为:
所有人员不得兼任(含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符合上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列表或书面承诺等形式予以响应,具体人员名单中标后再行上报业主单位考核后确定。投标时不需提供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证书扫描件。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须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相关证书等资料供招标人核验。如有人员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更换至符合要求为止。上述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作初审要求,其他人员中标后按要求配备到位。
问4、我院同一个项目,分两次签了两个合同:一个是项目的方案及初步设计合同;另一个是施工图设计按照EPC项目签订的合同(其中:EPC项目合同有联合体协议,明确写明是由我院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是负责施工和采购等。)项目总建筑面积有10万方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建筑类型包含装配式建筑设计,时间要求及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且两次签的合同项目设计负责人都是同一个人。请问:此项目业绩,提供两个合同,服务内容包含初步设计内容,建筑类型包含装配式建筑,总建筑面积有10万方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时间要求及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且两次签的合同项目设计负责人都是同一个人,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颜传春
联系电话:0551-66770676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张庆媛
联系电话:0551-62721974、0551-62721968
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12日
原项目编号:2023ACCBZ00137
原公告日期:2023-07-0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岗集镇城市更新项目金明花园六期及配套道路工程规划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遗答疑
(项目编号:2023ACCBZ00137)
各投标人:
一、补遗: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经确认后退还。履约保证金采取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同时退还本金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二、答疑:
问1、招标文件仅提供项目用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能否提供本地块详细的规划设计条件?
答:《金明花园六期及配套道路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现予以发放,具体见附件。
问2、项目周边是现状住宅项目中梁世茂十里晴川和衡安学校,考虑到本项目可能对其产生日照影响,能否提供相应地块规划报批总平面图?
答:无相应地块规划报批总平面图。《GJ2023-13地块勘界图》已随招标文件发布。
问3、招标文件“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结构、电气、给排水、道路”专业负责人相对应的资格要求不匹配,该要求是否有误?本项目资格审查是否要按表中人员配备,请明确。(附件见下表)
答:“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人员岗位”和“资格要求”有误,现调整为: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专业负责人(建筑) | 1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专业负责人(结构) | 1 | 一级注册结构师 |
专业负责人(电气) | 1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专业负责人(给排水) | 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专业负责人(道路) | 1 |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 注册执业资格 |
园林专业负责人 | 1 |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 注册执业资格 |
造价专业负责人 | 1 |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 注册执业资格 |
专业负责人(暖通) | 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合计 | 8人 | |
所有人员不得兼任(含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符合上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列表或书面承诺等形式予以响应,具体人员名单中标后再行上报业主单位考核后确定。投标时不需提供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证书扫描件。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须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相关证书等资料供招标人核验。如有人员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更换至符合要求为止。上述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作初审要求,其他人员中标后按要求配备到位。
问4、我院同一个项目,分两次签了两个合同:一个是项目的方案及初步设计合同;另一个是施工图设计按照EPC项目签订的合同(其中:EPC项目合同有联合体协议,明确写明是由我院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是负责施工和采购等。)项目总建筑面积有10万方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建筑类型包含装配式建筑设计,时间要求及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且两次签的合同项目设计负责人都是同一个人。请问:此项目业绩,提供两个合同,服务内容包含初步设计内容,建筑类型包含装配式建筑,总建筑面积有10万方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时间要求及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且两次签的合同项目设计负责人都是同一个人,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颜传春
联系电话:0551-66770676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张庆媛
联系电话:0551-62721974、0551-62721968
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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