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2023年公路工程监督管理试验检测项目2023JC-1、2023JC-2标段
发布时间:2023-03-28 13:3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海门区2023年公路工程监督管理试验检测项目
2023JC-1、2023JC-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门区2023年公路工程监督管理试验检测项目已由海门区委办公室、海门区政府办公室以海办〔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报名申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海门区2023年公路工程监督管理试验检测项目招标共设两个标段,即2023JC-1、2023JC-2标段。
2.1项目概况
2023JC-1合同段试验检测费约45万元,主要是行业管理的试验检测,包括:
(1)2023年农村公路约25公里,农桥约17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约 150 公里等。
(2)2023年公路大中修项目、通光大桥保通工程(刘余南线)等。
2023JC-2合同段试验检测费约25万元,主要内容为2023年开工的公路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试验检测。
以上项目在实施时可能会实际情况进行删减、增加等调整,具体以2023年期间实际开工项目为准。
2.2招标范围与内容为:海门区2023年开工实施,由招标人负责监督管理的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安全检查等。其中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开展现场原材料、路基路面、桥涵建设等质量检测及施工工艺控制等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检查;参与工程质量鉴定及交竣工验收。
(2)参与处理相关质量问题分析,提出可行的整改方案。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编报工程质量安全分析报告和工程质量检查通报。
(3)负责工程资料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4)对监理和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试验仪器检定及运转、试验人员到位情况、试验标准的应用、标准试验的批复、检测频率等。
(5)形成检测成果。
(6)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并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2.3计划服务期为:项目开工建设至竣(交)工验收结束,预计2023年5月1日开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或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担任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海门区静海路192号
电 话:0513-82216084
联系人:钱卫华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
电 话:0512-67629433转8007分机
联系人:邱苏凯18913519865、黄立浩、张立新
邮 箱:szjtsws@126.com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921547544。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8.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6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信誉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8.7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4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详见南通市政务中心4楼大屏)。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项目开标会议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进行直播,会议ID另行通知。建议各投标人在任意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若确有需要,亦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派代表至现场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若投标人派员至现场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信封开标解密,则请到场人员及时关注并获取最新疫情防控消息,亦可拨打当地区号+12345热线电话咨询,按照南通当地及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携带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请各投标人提前作好解密准备工作)到达开标现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开标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①银行汇票或保函等(如有);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如有)递交给招标代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9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因投标人未到场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10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1投标单位预约参加本项目投标后,如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应提前向招标人发函进行说明;否则,招标人在重新招标且资格要求未发生变化时有权拒绝相关单位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
8.12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试验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为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