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朝东圩村、大石桥村、夏四店村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拟投入设备配备表为最低配置要求,投标人可按项目实际情况增加设备,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按采购人需求提供响应设备,格式自拟。其中,压缩车为投标人自有的,得7分,车辆为租赁的得1分;高压垃圾桶冲洗车为投标人自有的,得5分,车辆为租赁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1)需附上述设备行驶证或保险单据(交通法律法规规定,无需办理行驶证的则不需提供)。所有车辆如为投标人所有,以提供有效行驶证与保险单据为准;如为新购置车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其得分按租赁车辆得分计算;如为租赁,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税务发票。上述所有机具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其合照。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拟投入设备配备表为最低配置要求,投标人可按项目实际情况增加设备,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按采购人需求提供响应设备,格式自拟。其中,压缩车为投标人自有的,得7分,车辆为租赁的得1分;具备高压垃圾桶冲洗功能的专项作业车(高压垃圾桶冲洗车/清洁车/三轮车高压冲洗车)为投标人自有的,得5分,车辆为租赁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1)需附上述设备行驶证或保险单据(交通法律法规规定,无需办理行驶证的则不需提供)。所有车辆如为投标人所有,以提供有效行驶证与保险单据为准;如为新购置车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其得分按租赁车辆得分计算;如为租赁,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税务发票。上述所有机具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其合照。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与本变更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变更通知为准。
请各投标人根据企业情况参与项目投标,及请各投标人持续关注招投标平台发布的信息,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朝东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大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夏四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朝东圩村、大石桥村、夏四店村
联系人及电话: 张汉新、王俊杰、张志兵
15862847522、18068164809、13506292844
代理机构: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中新一路蓝鸟大厦1号楼A1 座5楼
联系人:黄工、魏工、葛工 0513-55017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