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食堂采购磋商公告撒阳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2/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食堂采购磋商公告撒阳
食堂采购磋商公告撒阳.pdf
食堂采购磋商公告撒阳.pdf
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
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碳商公告
本项目采购方为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以下统称“采购方”)。采购方拟采用竞争
性碳商方式采购食堂物资,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碳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及要求
1、采购物资名称、年预计需求量详见附表1《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食堂采购物资配
送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报价单》。报价单所列年预计需求量是采购方粗略估算的数量,货物总
数量为不固定数量,实际采购总数量以采购方在供货期限内合计通知送货数量为准,实际采购
总数量允许与年预计需求量存在较大偏差。
2、供货期限:【壹】年,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最终停止供货的
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采购方提前五天通知供应商)。
3、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按采购方通知分批交货,当采购方有用货需求时,采购方于每日的19:00前
通知供应商次日须供应的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方通知的品名、
规格、数量在收到采购方通知后的次日早上9:00前将货物送至广西宁明县城中镇工业园区广
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食堂厨房,装货、运输及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货款结算
每月5日前,双方负责对账,共同核对上月采购方应付供应商的货款,核对无误后,供应
商按双方核定的货款金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送达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增值
税普通发票并核对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供应商。
5、货物规格、质量要求、验收、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以及其他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饭堂食材采购合同(拟签版)》。
二、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必须具备经营家禽、蔬菜、粮油等销售或配送资质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并且具
有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等相关证件。
2、参加碳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营业执照中的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或负责人。
3、供应商信誉良好、服务口碑好、有经营实力、能按采购方要求配送货物到采购方公司食
堂优先。
4、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物质供应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价要求:以宁明县城家禽、蔬菜、粮油市场的同类同质挂牌均价为基数,下浮百分
点多少为报价。
四、竞争性碳商流程:发布竞争性碳商公告——参加竞争性碳商的公司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方内审部与管理部开启竞争性响应文件—一采购方与供应商进行碳商—一确定成交人一—
签订合同一一履行合同。
五、竞争性碳商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竞争性碳商有关的费用,采购方在任何情
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六、响应文件及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需要递交的响应文件:
1)报价单(按附表1《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食堂采购物资配送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
报价单》格式)、竞争性碳商书(按附件2《格式》)(领取报价单、竞争性碳商书方式:供
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2)如供应商为法人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按附件4格式,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如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以上文件供应商必须装入信封,在信封一侧填写参与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地址、供应商
姓名、电话号码并封口,同时在封口处盖公司公章(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搜手印、签字),
于递交竞争性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方管理部行政&人事办公室谢主任处(地址:广西宁
明县城中镇工业园区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电话:18177181120)。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9日17:0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响应文件,采购方将有权不予受理。
4、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历天,如经碳商,供应商递交
新的响应文件的,从供应商递交新的响应文件之日起90日历天。
5、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七、竞争性碳商及评审
1、竞争性碳商时间:具体按采购方通知。
2、竞争性碳商地点:具体按采购方通知。
3、采购方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如需供应商现场进行竞争性碳商,将会提前
一天发出通知邀请供应商与竞争性碳商小组进行现场竞争性碳商,请供应商负责人提前做好准
备。
4、最终报价:经过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可给予供应商最终报价的机会,供应商应按照采购
方竞争性碳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争性碳商最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将
被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否则最终报价视为无
效报价。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方将对供应商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方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以邮件形式通知未成交供应
商,成交结果不再另行公告。
3、参加竞争性碳商的供应商理解并同意,采购方不一定会接受最低的报价,如供应商的报
价高于采购方的预期价格或响应文件未满足采购方的要求的,采购方可以否决所有响应文件,
并有权选择重新进行竞争性碳商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九、合同的签订
1、确认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2、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详见本公告附件四《饭堂食材采购合同(拟签版)》。供应商在
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四的合同条款,按本公告递交响应文件的,即视为认
可接受该合同条款,并保证按该合同条款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十、违约责任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供应商违约,如造成采购方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采购方另行
向第三方采购的差价损失以及花费的人力、物力等成本),供应商应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1)供应商未在采购方通知的期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2)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性碳商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3)供应商有串通竞争性碳商的行为或涉嫌串通竞争性碳商的;
(4)供应商在竞争性碳商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5)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遭到拒绝后,不与采购方订立合同的;
(6)供应商未经采购方允许擅自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未经采购方允许擅自将成交项
目转包、分包给他人的
(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十一、联系方式
欢迎广大供应商积极参与,如有疑问,请联系谢主任,联系电话:18177181120,
邮箱:xieshiming@easugar.com
采购方: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3日
附件1:
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
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报价单
一、供应商资料:
1、单位或个人: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
3、供应商地址: | 4、联系电话号码: |
二、报价
序号 | 货物类别 | 年预计需求 | 食材要求 | 报价格 |
1 | 猪肉 | 5000斤 | 包送货 | 按市场价下浮% |
2 | 猪脚 | 1500斤 | 包砍、包送货 | 按市场价下浮% |
3 | 排骨 | 1200斤 | 包砍、包送货 | 按市场价下浮% |
4 | 骨头 | 600斤 | 包送货 | 按市场价下浮% |
5 | 牛肉 | 300斤 | 包送货 | 按市场价下浮% |
6 | 果园鸡 | 2000斤 | 包杀、包送,光身、除内脏 | 按市场价下浮% |
7 | 黑鸭 | 700斤 | 包杀、包送,光身、除内脏 | 按市场价下浮% |
8 | 草鱼 | 800斤 | 包送货 | 按市场价下浮% |
9 | 米 | 9000斤 | 包送货 | 按市场价下浮% |
10 | 熟食(烤鸭等) | 500斤 | 包送货 | 按市场价下浮% |
11 | 米粉 | 2000斤 | 包送货 | 按市场价下浮% |
12 | 花生油 | 800L | 包送货 | 按市场价下浮% |
13 | 调味品类 | 包送货 | 按市场价下浮% | |
14 | 时鲜蔬菜瓜果 | 包送货 | 按市场价下浮% | |
备注:总数量允许与年预计需求量存在较大偏差;3、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 | 1、上述“市场价”是指宁明县城家禽、蔬菜、粮油市场的同类同质挂牌均价;2、供应商知悉并同意:报价单所列年预计需求量是采购方粗略估算的数量,货物总数量为不固定数量,实际采购总数量以采购方在供货期限内合计下单数量为准,实际采购4、当日销售猪牛肉的,应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
供应商盖章或签字:
日期:
附件2:
竞争性碳商书
致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方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碳商
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要求以及有关附件。我方有能力供应配送
贵司采购的物资,将严格按照碳商公告及附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竞争性响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我方对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保证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2、我方在碳商过程中根据贵司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相关文件,构成竞争性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竞争性碳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
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
4、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竞争性碳商相关的所有信息。
5、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不损害贵司的合法
权益:
6、如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后:
(1)我方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贵司通知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碳商公告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碳商公告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争性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
作假,违反贵司竞争性碳商采购要求,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
切损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身份证号码:
为我单位授权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与贵公司的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碳商活动。
授权代理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碳商、合同碳商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
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声明!
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签名和盖章)(签名和盖章)
单位名称:
(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饭堂食材采购合同
签订地点:宁明县城中镇工业园区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采购方):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货配送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基于对乙方保证其拥有全面履约的生产经营规模、产品、团队和经营的信赖,与乙
方签订本合同。签订本合同的目的是甲方向乙方购买本合同标的产品提供给甲方食堂使用,
乙方的履约行为将对甲方产生重大的影响,同时,乙方得以全面履行合同所有义务的前提下
收取货款。甲乙双方各方面充分理解和同意前述合同目的,并同意对彼此利益给予充分、及
时的维护和补偿。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
购鸡、鸭、鱼、牛肉、猪肉等各种生鲜肉类;时鲜蔬菜、米粉类;大米、食用油;调味品配
料等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货期限
1、【壹】年,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最终停止供货的时间以甲
方通知为准,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产品的备货。
第二条:货物名称、规格、价格等:
1、鸡、鸭、鱼、牛肉、猪肉等各种生鲜肉类:
乙方在时间期限内保证按商定价格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鸡、鸭、鱼、牛肉、猪肉等生鲜
肉类给甲方,商定价格为:以每日宁明县城家禽、蔬菜、粮油市场的同类同质挂牌均价为基
数下浮百分点,即按市场价格的%供货;
鱼特别约定为草鱼,且活重不低于3斤,不超过5斤。
2、骨头类: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保证按商定价格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生鲜骨头类给甲方,商定价格为
以每日宁明县城家禽、蔬菜、粮油市场的同类同质挂牌均价为基数下浮百分点,即按市场
价格的%供货。
3、米、调料品、食用油、米粉、时鲜蔬菜等类:
乙方在时间期限内保证按商定价格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米、调料品、食用油、米粉、时
鲜蔬菜等给甲方。商定价格为:以每日宁明县城家禽、蔬菜、粮油市场的同类同质挂牌均价
为基数下浮百分点,即按市场价格的%供货;
米粉类必须是当天生产的,圆粉或者扁粉由甲方饭堂提前一天通知决定;
生鲜蔬菜必须是经过初步处理,没有黄叶、烂叶,且择干洗净,送达时没有明显的流水
现象;
大米约定提供上林金丝苗香米、花生油约定厨邦5L/桶,如有变动再另行通知。
第三条:货物数量及交货时间、地点
1、本合同货物数量为不固定数量,具体送货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乙方承诺在合同
期限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用货需求,严格按照甲方通知送货,最终采购总数量以采购方在供货
期限内合计通知送货数量为准。
2、当甲方有用货需求时,甲方于每日的19:00前通知乙方次日须供应的货物的品名、规
格、数量等,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通知的品名、规格、数量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次日早上9:
00前将货物送至广西宁明县城中镇工业园区广西东亚撒阳肥料有限公司食堂厨房,装货、运
输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各类生鲜肉类的质量应符合以下标准:乙方所提供生鲜肉类的重量应足斤
足两,必须是宰杀6小时内供货或者经过保鲜处理的12小时内供货
2、乙方提供的各类生鲜蔬菜类、米粉类的质量应符合以下标准:
(1)乙方所提供生鲜蔬菜类的重量应足斤足两,必须是采择时间不超过6小时内供货或
者经过保鲜处理的12小时内供货。
(2)生鲜蔬菜类的农药残留量应符合国家蔬菜农药残留标准;米粉类应用合格大米所生
产,且无违反国家食品安全规定的添加剂。
3、乙方供应的货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并检疫合格。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
其产品,乙方供货时应当附具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生鲜肉类要有政府指定屠宰场
或者检疫部门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者《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并把当天的检
疫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交给甲方。
4、乙方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货物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应
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5、乙方向甲方供应的货物,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
标准的;
(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4)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其他不符合农产品、或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6、乙方供应的货物应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
品质量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乙方应遵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结合自身的行业规范,出示相应的盖有公章的营
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给甲方
第五条:其他规格标准
本合同未明确的货物等级、品牌及规格,按以下方式确定:由双方共同确定,乙方提供
货品样本,经甲方同意后,拍照存档。乙方在其供应期内不得更换等级、品牌及规格,如需
更换,需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样品,经甲方同意后可更改。
第六条验收及质量异议
1、甲方按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标准对货物进行验收。
2、甲方于货到后对货物的质量合格单据(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等)及品类、规
格、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外观验收通过:目测色泽、接触质感、闻嘎气味基本办法进行
验收。数量验收以甲方过磅或过称数量为准。
3、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的货物进行质量抽查,在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取样送检。重
大质量问题由国家相关检疫、质检部门认定。
4、甲方验收物品合格后,应在乙方的供货单上签字。供货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
份。双方以此为结算核对凭证。
5、如货物质量合格单据不全(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等)和/或货物外包毁损、
受潮和/或货物的品类、规格、数量、外观、质量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未收货部分,甲方
有权拒收,视为乙方不能交货,乙方应在交货期限届满前补齐、更换,由此产生逾期交货的
责任,由乙方承担:已收货部分,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款项,并按不合格部
分货物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6、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问题存在争议的,提交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
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对货物质量问题的争议尚未解决的情况下,买方有权拒付本合同项
下的任一笔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直至双方对货物质量问题的争议得到有效解决。
第七条:付款方式
每月5日前,甲乙双方负责对账,共同核对上月甲方应付乙方的供货款,核对无误后,
乙方按双方核定供货款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送达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增值税普通
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账号:
户名:
开户行: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作为对其及时供应合格质量物品的担保。
2、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经甲方核对乙方没有违反合同约定的或者违约
金已经支付完毕的,在乙方提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甲方须在1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给
乙方。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总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
应予以赔偿。
2、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克扣斤两或自己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一经甲方质检组
查出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第二次被甲方查出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
证金全额,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
还应予以赔偿。
3、乙方累计两次送货不合格的,除乙方须按本合同第六条5款约定履行退换货义务外
甲方还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0%;乙方累计三次送货不合格的,除乙方须按本合同第
六条5款约定履行退换货义务外,甲方还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40%;乙方累计送货四
次不合格的,除乙方须按本合同第六条5款约定履行退换货义务外,甲方有权全额扣除乙方
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
还应予以赔偿。
4、乙方逾期送货超过30分钟即视为逾期,乙方逾期送货的,每逾期一次,甲方有权扣
除乙方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0%;乙方逾期送货累计达到三次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总
额的40%;乙方逾期送货累计达到四次的,甲方有权全额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
解除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因不可抗力
因素造成延期供货的情形除外。
5、乙方供应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除乙方须按本合同第六条5款及第九条第3款承担
责任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该批存在质量问题货物价款三倍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货物质量
问题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
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
还应予以赔偿
6、在未经双方同时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并保留向乙方追诉其它索赔的权利
7、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履约
保证金,逾期补足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补足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等甲方均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及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9、守约方因实现权利而承担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评估费、
鉴定费、差旅费等一切合理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0、本合同项下所称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购买的差价损失,损失计算
方式为:合同期限内甲方另行向第三方采购的货物数量×(甲方向第三方采购的单价一本合同
单价(以已执行的单价的平均价格计算得出))
11、乙方承诺放弃主张上述违约金过高的权利。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
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送达方式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
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
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
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经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为货物结算依据,同时为本合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
特别说明
本合同由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起草和写作而成,并非格式条款,对本
合同的解释不应考虑任何要求起草或促使起草本协议的一方作出不利解释或诠释的假设或规
则。
甲方乙
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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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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