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北海市中医医院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BHZC2024-C3-000021-CGZX)的质疑答复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zc2024-c3-000021-cgzx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质疑答复书
一、质疑人情况及项目名称
质疑人:广西万宇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区南宁片区良庆镇五象澜庭府锦苑15号楼A单元1001号房
法定代表人:黄治宇
质疑项目名称:北海市中医医院2024年物业服务
质疑项目编号:BHZC2024-C3-000021-CGZX
采购人:北海市中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质疑答复
我中心于2024年7月4日收到关于北海市中医医院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HZC2024-C3-000021-CGZX)的《质疑函》。收到《质疑函》后我中心将《质疑函》转达采购单位,现根据采购单位回复意见,对《质疑函》中所提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竞争性磋商文件》里面项目采购需求“2.2、电梯管理服务,2.2.2、熟悉医院每台电梯的性能、功能及行驶操作,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培训合格,持证上岗”,“3.1、人员数量配置要求:电梯服务员,人数3人,要求女,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持证有效上岗。”以上内容已经违反《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答:电梯服务员配置要求由采购人根据医院服务工作实际需要而设置,不存在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歧视劳动者的问题。但考虑到质疑人所提到的考证人员性别占比问题,经采购人研究,决定将项目采购需求2.2.2点改为“熟悉医院每台电梯的性能、功能及行驶操作”,将3.1中关于电梯服务员的人员配置要求改为“人数:3人;要求:女性为宜,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从事电梯服务工作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通过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质疑事项2:《竞争性磋商文件》里面项目采购需求“3.1、人员数量配置要求-医疗废物处理、其他废物处理:要求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持证有效上岗。”此处写的“持证有效上岗”,没有注明是什么证件,此证件不具有社会普遍性,大部分企业和培训机构均未知道有医疗废物处理、其他废物处理上岗证件。
答:医疗废物、其他废物处理区别于一般废物处理,采购人要求该岗位人员持有医疗废物、其他废物处理上岗合格证,既是对该岗位人员的保护,也是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的举措,该要求并无不妥,并非采购人的无理要求或故意设置的门槛,更不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考虑到所提的证件不明确,经采购人研究,决定将采购需求3.1中关于医疗废物处理、其他废物处理的要求改为“要求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从事医疗废物处理工作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通过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质疑事项3:《竞争性磋商文件》里面项目采购需求“3.4、所有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进场后每两年开展一次员工体检,费用由成交人负责。”以上内容在投标前要求潜在供应商所有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无形中会增加潜在供应商的经营成本,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不符合国家目前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强对中小企业扶持的政策导向。
答:采购需求3.4条所称的“所有人员”是指成交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人员配置要求派遣到服务地点北海市中医医院的所有工作人员。北海市中医医院是医疗服务机构,所采购的是物业服务项目,供应商一旦成交,该项目工作人员与前来医院就医的患者和家属不可避免会有接触,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所配置的所有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证,属合理要求,不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各供应商在参与磋商阶段可以采取提交承诺书的方式,承诺中标后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此项相关费用已纳入项目预算,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北海市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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