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7577.3万元
招标联系人小洪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李0596-291150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漳州市公安局基础设施项目根据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22]60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公安局,代建单位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现委托比选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 漳州市公安局基础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单位。具体的比选事项如下: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局基础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单位
2、建设地点:漳州市高新区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6665.35㎡,总建筑面积154106.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02706.5㎡,包括公安业务楼、110 展馆、110 出警楼、训练馆、教学楼、食堂、学生宿舍楼、民警备勤楼、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门卫、体育场主席台、人防出入口和架空走廊;不计容建筑面积51400㎡,均为地下室。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以及道路、广场、绿化、室外训练场地、围墙、大门、给排水、供配电等配套基础设施。
4、项目总投资:估算107577.3万元。
二、比选内容
  中选人应承担 漳州市公安局基础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其编制成果的深度应达到相关审批部门的评审要求,配合报告书评审或审核工作,并及时做好修正工作直至通过水利部门审批。
三、工作时限要求
  中选人应在比选人提供相关资料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组织精干评价人员编制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16份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并报送水利部门审批;如比选人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有相关的修改意见或者变更要求,中选人应该根据比选人的要求,及时提出客观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于比选人提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要求之日起 3 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工作,提交修改稿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并报送水利部门审批;中选人在水利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后 3 个日历天内完成报告书修改完善工作,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8份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并报送水利部门审批。
  四、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或打印最新企业年度报告,未满一年的新公司无需提供),具备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合格有效的 二 星及以上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其专业及服务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要求,比选申请人应确保在合同履行期间资质等级证书合法有效。
3、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履行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土保持相关工程类 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比选申请人在职人员。其余的编制人员均要求具备上岗证书。同时,拟投入编制人员均需提供在职证明(自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或以岗位证书或劳动合同所署单位为准)。
4、比选申请人应遵守《企业信誉承诺函》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5、《服务承诺函》中的承诺报价和工作时限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6、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五、评审办法:低价中选。
六、最高限价
本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费参照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 22号),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定编制费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万捌仟元整(即¥ 98000.00),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包含水土保持报告编制费、现场踏勘及调查、专家评审费、税费及报批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合同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八、获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1、获取地址: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47号2号楼2楼)
2、报名时间:2023年04月04 日至2023年04月07日(北京时间)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30分。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地点: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47号2号楼2楼)
2、比选时间:2023年04月11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
3、递交比选申请书时间:2023年04月11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至09时00分截止,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备注: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时间在比选时间前半小时至组织比选时间截止。
十、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元整(即¥1900.00)
2、提交方式
比选申请人须于2023年04月10日北京时间16:00时前将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元整(即¥1900.00)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漳州市公安局基础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单位比选保证金”,(注:如字数过多,投标人可自行简写)。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商业城支行
1610 6010 0100 2158 73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①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备注:1、比选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十一、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c.gov.cn/)、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告 3 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湖生态园市政集团商务合约部
联系人:小洪      联系方式:13599660691
 
比选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47号2号楼2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gzjl0596@163.com
电话:0596-2911501,传真:/
联系人: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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