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生产车辆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安开财磋商采购-2024-15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银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鑫艳1883727250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9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生产车辆维修保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文峰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8号楼9层山东银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开财磋商采购-2024-15
2、项目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生产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安开财磋商采购-2024-15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生产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300000 300000 3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开发区特种车辆定点维修,车辆约27辆,以实际需要维修车辆数为准
2.质量要求:满足“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如供应商为分公司,应提供总公司为其办理的相关资料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8.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8.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7日 至 2024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文峰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8号楼9层山东银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报名,售后不退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文峰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8号楼9层山东银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文峰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8号楼9层山东银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地址:安阳市高新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2-2997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山东银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文峰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8号楼9层山东银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鑫艳
联系方式:18837272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鑫艳
联系方式:1883727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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