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胜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3000t/a助剂、水性PU树脂建设项目
金额
16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0/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江西胜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3000t/a助剂、水性PU树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

建设单位

江西胜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揭阳市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

项目

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7°53′33″东经116°41′50″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635.61m2(合约30.95亩)。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占投资总额的8.44%。

)项目生产工艺和建设规模:1、固色剂:苯酚、硫酸、醋酸酐、30%液碱、甲醛、水为原料,经苯酚缩合、中和双酚磺化、聚合、中和喷雾干燥等工序得到产品,建设规模为年产固色剂5000吨;

2、匀染剂:以聚醚烷基胺胺基磺酸分散剂异丙醇、水为原料经升温、调配、检测等工序得到产品,建设规模为年产匀软剂1000吨;

3、柔软剂:聚氧乙烯醚、以胺基硅油醋酸、水为原料经搅拌、乳化、检测等工序得到产品,建设规模为年产柔软剂500吨;

4、退浆剂:以三聚磷酸钠、元明粉、纯碱为原料经搅拌、检测等工序得到产品,建设规模为年产退浆剂500吨;

5、防水剂:以高浓度氟素防水剂、丙烯酸树脂、醋酸、水为原料经搅拌、调配、检测等工序得到产品,建设规模为年产防水剂1000吨;

6、水性PU树脂:以聚酯二醇醚二醇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丙酮为原料经合成、稀释、脱除丙酮、检测、包装等工序得到产品,建设规模为年产水性PU树脂5000吨。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1栋三层砖混、轻钢结构生产车间、201仓库、202仓库、203产品仓库、原料罐区维修站,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事故应急池、消防循环水系统等配套设施,总占地面积约20635.61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加强对各类废气的收集,并根据污染物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处理工艺,确保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生产管理、车间通风以及厂区绿化,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工艺废气排放污染物VOCs、丙酮、甲醛、酚类等挥发性有机物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限值,硫酸雾、颗粒物等污染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保护厂区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使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你公司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水处理工艺,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的废水常规指标须达到金溪县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特征污染因子苯酚等须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1标准限值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金溪县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后排入双陈河。金溪县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未投入运行前你公司不得投产。

(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优化平面总体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音、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厂内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利用或处置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暂存库应分别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止项目废水、物料渗漏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等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得露天堆场。按照源头治理、分区防治的原则,对危险废物储存和各类车间、仓库以及废水、废液收集处理设施等场所采用防腐、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一旦地下水或土壤出现污染,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水污染三级防控措施,在厂区的地势较低处设置满足要求的事故应急池,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及时启用事故应急设施,收集泄漏废水、消防废水等,杜绝事故废水排放。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应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设置满足规范要求的采样口和采样平台。你公司应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HJ947-2018)认真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对项目周围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定期开展监测,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若项目废水、废气超标排放或造成环境质量出现恶化,必须立即停产治理。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车间周边100m,储罐区周边50m范围。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信息公开和人群健康保护。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项目正式运行后应每年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项目技改后全厂主要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排放量≤0.41t/a,NH3-N≤0.009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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