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1z241045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先生0755-2640823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1Z2410450项目名称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永久校区咖啡吧服务承包经营项目
起始日期2025年01月03日 09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5年01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国际大学园路1号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校内学生公寓C栋一层
面积/数量35.00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商业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3年免租期2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是否含税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60元/平方米/月租金的递增第三年起(含第三年)租金每年递增一次,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季付资产用途限定其他(咖啡店)
履约条件为更好地服务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师生,承租方需对以下履约条件做出响应:
1.经营范围:
现磨咖啡、咖啡预订、会议咖啡外送以及鲜榨果蔬汁等饮料加工制售,甜品、简餐预包装食品销售等(不可售卖含酒精饮品,不可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不可加工烤肠、奶茶、豆浆等食品,不可接受外卖入校配送服务)。
2.功能要求:
(1)咖啡厅应具备多功能性,免费为学校师生活动提供场地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举办文化沙龙、为师生社团提供文化交流平台、作为各类小型展览的举办地、主题日活动场所。
(2)承租方应通过咖啡厅装修装饰、经营方式等展示出租方中俄合作大学的办学文化特色,营造学习、学术氛围,将咖啡厅打造成校内地标性休闲空间。
3.营业时间:
基本保障时间为8:00-21:30,如遇特殊情况(如考试周、毕业季、节假日等),承租方须按出租方要求调整服务时间,正常提供服务。
4.结算方式:
承租方必须通过出租方提供的校园卡系统或出租方为承租方设立的微信/支付宝账号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所涉卡机相关手续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如有其他交易方式须通过出租方批准方能执行。
5.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应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至出租方账户,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服务期间,如最终承租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出租方有权扣除部分或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若最终承租方未按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学校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租金支付:
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当季租金。如承租方不能按时交纳或不能按招租要求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管理费:
承租方除约定的租金外,每月需向出租方交纳15元/㎡管理费(免租金装修期亦需交纳)。
8.免租期:
免租金装修期2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如存在租赁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且承租方已实际使用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应支付免租金装修期内的占有使用费。
9.经营模式:
(1)承租方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除物业费由出租方承担外,水、电、燃气、装修、设备购置、运营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若造成第三方侵权或违约责任的,依法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经营期间,如发生政府征收与该经营项目有关而合同未列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依法自行承担。
(3)承租方严格按照出租用途开展经营,接受出租方的合理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价格、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同意按合同约定接受出租方处罚,处罚金额从履约保证金扣除。
10.装修及退场要求:
(1)咖啡厅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本次物业场地出租,出租方只提供经营物业场地以及水电管线进场,如租赁物业场地需进行加装、改造、装饰装修等施工的,须经出租方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使用并恢复原状。承租方拒不配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场地改造工程和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场地改造和装修工程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涉及防火安全的工程变更,须经消防部门书面批准,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商铺的原有设施设备及主体结构,不得私接水电。所有隐蔽工程应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后再隐蔽,并向出租方提供隐蔽工程图纸备案。承租方如需进行二次装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必须将装修方案及效果图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2)承租方必须提供装修升级投入承诺书,承诺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升级的全部费用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
(3)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后,租赁物业场地内原有设施由出租方收回,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原有设备损坏、毁坏、丢失等,承租方应予合理修复或赔偿(正常合理损耗除外)。承租方若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若不按期退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1.经营要求:
(1)承租方须服从学校监督管理,服务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经营方式符合学生和教职工的需求,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办学秩序;
(2)承租方不得超营业范围经营,严禁销售反动、色情、损害国家、社会利益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学校明令禁止、损害身心健康的产品或服务;
(3)承租方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政府主管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遵守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合同约定;
(4)咖啡店消防设施应符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如需)或营业前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5)承租方应自觉遵守校园各种规章制度,服从出租方及出租方委托的物业方的管理,防火、防盗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应符合学校整体要求。经营区域内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负全责,不得在经营场所外堆放杂物、占道经营,各种标牌、标志必须规范,严禁乱贴乱画,不准使用外放喇叭,及时清理经营场所内外的杂物、垃圾,主动维护租赁物业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
(6)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出租方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对师生提出的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整改。学生负面反映强烈时,承租方立即做出书面公开解释,并提出积极解决方案;
(7)承租方入驻经营前,须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和许可,承租方须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员工健康证等资质复印件交出租方备案;
(8)承租方承租后,须使用物业全部面积开展经营,不得未经许可闲置物业。如闲置超过30日(寒暑假除外),出租方有权无偿收回场地;
12.人员要求:
(1)所聘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咖啡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标准,从业人员每年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人员上岗时,须将健康证复印件交出租方备案,无证上岗者,一经发现,承租方须立即停业整顿,直至证件齐全后营业;
(2)所聘人员应仪表端庄、衣冠整洁,统一工作服、佩戴工牌,对顾客有礼貌、态度好;
(3)所聘人员患有发热、腹泻及接触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承租方应妥善管理所聘人员,如触犯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由当事人及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承租方工作人员严禁与顾客直接发生冲突,严禁打骂师生事件发生,如有发生,承租方须立即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3.安全要求:
(1)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出租方有关食品、消防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工作时间、工作职责、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等各个方面;
(2)承租方应建立日常运营服务方案,经营方案应符合高校特点、制度完善、经营措施全面。运营服务方案应包含售卖清单(清单需注明售卖商品具体的价格、容量、克重、规格等详细规格信息),严格按照营业范围经营,实施售卖商品清单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禁止售卖“三无产品”、管制用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及伪劣商品。采购的各类食材原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如发生因食用承租方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安全事故的,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给予不低于10000元罚款,罚款金额从履约保证金扣除;
(3)承租方应拥有成熟、稳定的正规进货渠道,建立食品供应可追溯系统,进出货记录完整,对临期、到期商品有相关处理管理方案,并可随时接受出租方检查;
(4)咖啡厅内禁止吸烟、禁止动用明火,不得使用违禁电器,使用电器设备须经出租方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14.价格要求:
(1)承租方应确保货物品类丰富,满足学生的个性化人群消费体验需求,销售品种应报出租方审核。所售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一货一签,动态公示商品价格表,不得强制指定或捆绑消费;
(2)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商品(服务)报价表,销售品种应报出租方审核。所售商品价格应充分考虑出租方广大学生的消费能力,制定合理价格区间,大众化平价常用商品不得低于50%,且保证供应足够,不得变相强迫师生购买高价品种。各项价格不得高于深圳其他高校的同类、同规格、同品质商品(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本连锁品牌店铺价格。若经营过程中有高于上述价格要求的,需按照出租方要求整改,赔偿消费者3倍价款,经出租方发现3次不予以调整价格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清退及解除租赁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3)定期开展让利优惠活动。每年开展2次以上,且每次不少于5日的面向在校学生提供凭校园卡消费促销优惠活动,折扣力度不低于原价格的80%。
15.会议咖啡预订及外送服务要求:
承租方须提供手机端线上下单送货功能(订单总价100元以上起送)。
16.投保保险要求:
承租方应在入场经营前为承租场地投保公众责任险,合同期限内应维持该保险的效力。投保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元,或累计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元。 ‌
17.严重违约行为的认定及后果:
租赁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节之一者,属严重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责令承租方限期退出,扣除承租方全部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出租方委托第三方食品安全机构对承租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不合格并拒不整改的;
(2)因承租方责任,导致在合同经营期限一年内未取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以上资格的;
(3)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掺杂作假,使用或销售“三无”产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的;
(5)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校内静坐、游行等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
(6)在经营过程中,因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且在日常供餐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承租方除按管理办法退出经营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在接受有关执法部门检查中,因存在食品卫生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被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损害影响学校声誉的;
(8)中途擅自停业或不按合同营业的;
(9)承租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10)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方过错、过失导致重大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11)承租方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承租方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12)发生辱骂、殴打出租方管理人员或学生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3)出租方组织开展的师生满意度调查连续3次以上不及格的(单次调查人数不少于20人);
(14)经营过程中,因食品卫生、服务态度、菜品质量等问题受到师生投诉,3次以上未在24小时内回复并解决的;
(15)在接受学校各相关部门或学校委派第三方机构的监督过程中发现食品卫生或安全问题后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16)重要事项不服从出租方监督管理的;
(1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出租方批准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需满足以下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成立满3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公司注册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的纳税记录和社保记录);
3.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近3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3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网址信息查询报告加盖公章,如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按注册之日起算);
5.意向承租方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意向承租方应为连锁品牌咖啡店的直营店(直营店是指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公司总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点的经营形态,不包括代理经营、加盟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形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意向承租方入驻运营的咖啡店品牌应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品牌年限不低于5年,直营门店数量不少于50家(提供直营门店清单、工商信息查询单加盖公章);
8.意向承租方具有至少有2个在校生超过5000人的高校服务经验,至少有2个服务招租方的评价满意度为优或同等评价表(提供在高校经营的直营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合同关键页、被服务方出具的履约评价表且履约评价不低于“良”);
9.项目运营人员具有咖啡师资质证书,一年以上咖啡店运营服务从业经验(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6.工商信息查询单(https://amr.sz.gov.cn/outer/entSelect/gs.html或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9条)。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联系人郑先生;谢小姐联系方式0755-26408234;0755-26577552

出租方信息

名称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交易保证金

金额7,000元
收款信息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5年01月16日 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出租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出租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报名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同意招租公告信息的全部内容及租赁合同条款,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要求出租方更改以上内容,出租方有权在签订合同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租赁合同以签订合同版本为准。
4.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5.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3)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6.出租方不提供校内住宿,承租方需自行负责解决员工通勤交通安全问题。
7.意向承租方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承租方,不得同时竞租该项目;
8.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不得为本校教职工或在读学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
10.意向承租方如在出租方校园内有合同期内的经营项目,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
监督电话0755-8369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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