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气东输江苏储气库分公司楚州储气库先导工程环境监理、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WLHGD-2023FW-XQDS-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气东输江苏储气库分公司楚州储气库先导工程环境监理、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理、监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楚州储气库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淮安盐矿石塘块段,距淮安市约20km,距青宁管道淮安分输站2.2km。功能定位为季节调峰型储气库,距离冀宁联络线仅 8.8km,可直接对冀宁联络线进行天然气的调配,减少陕京二线、西气东输一线对冀宁联络线的下载气量,间接对陕京二线和西气东输管道输送的天然气进行调配;同时又将冀宁联络线与中俄东线南段输气管道连接起来,可实现两条输气管道之间的互通,增加了天然气调配的灵活性,丰富了楚州储气库的功能。
主要包括:新建张兴盐矿采卤站至造腔站水源管道、返卤管道,两条管道同沟敷设,线路各长约13公里,管径610mm,设计压力2.5Mpa,采用L245M 螺旋缝埋弧焊钢管。沿线河流中型穿越1处, 铁路穿越 1 处,高速公路穿越 1 处。 新建造腔站1座及配套设施至CK2井场注水管道、返卤管道,两条管道同沟敷设, 线路各长约3.2公里。注水管道管径 168.3 mm,设计压力 19 Mpa,采用L415Q无缝钢管;返卤管道管径168.3 mm,设计压力1.6Mpa,采用L245N无缝钢管。新建CK2井场1座,新建造腔站1座及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
2.2.1主要工作要求:
依法独立开展江苏楚州储气库先导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1)对工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质量、工期、投资、HSE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配合甲方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助施工组织协调。协助甲方落实环境保护方案,加强环境保护设计和施工管理,优化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协调环境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
(2)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环境破坏状况和防治效果,提出环境保护改进措施,减少人为环境破坏;
(3)及时发现重大环境保护危害隐患,提出环境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4)提供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技术依据和公众监督基础信息,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及时恢复;
(5)开工前编制环境保护监理规划、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定期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监理总结等报告。
(6)对工程施工中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效果、施工过程中废水、废气、废渣排放进行监测;
(7)开工前编制环境保护监测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测月报、监测总结等报告;
(8)为完成以上工作所采取的所有工具、手段及全部措施;
(9)搭建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平台,协助委托人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10)协助委托人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的相关工作。
2.2.2环境监理工作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及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境监
理技术规范(试行)》(QSH0569-2013)的要求;
(2)提交的监理报告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及法律法规的要求,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合格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 服务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朱桥镇。
2.5 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组织。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至2021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业绩要求
自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环境监理或环境监测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人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要求:必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
3.4.2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求:必须具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
3.4.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自有员工,不得随意更换。
上述人员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5.5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6 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
接受
3.7 其他要求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2月9日8:00:00至2023年2月1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未使用平台缴费模块购买招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购标失败的责任),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注册、报名、缴费、开启权限等有关交易平台的问题请咨询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招标平台”,因交易平台或其他非招标机构原因导致的购标失败等问题,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投标人支付成功当天必须登陆“投标人自助服务平台”(http://106.37.204.31:8081)并点击业务办理,上传订单状态截图(操作说明见附件,无需重复缴费),招标机构依据投标人自助服务平台中的信息开具发票(未按要求上传订单状态截图的,将无法开具发票,由此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于2023 年 3月2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不强制要求提交)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B107会议室。投标人可以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内容仅在需采用应急措施进行解密时有效。
5.2开标前,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项目收取,本项目保证金递交0.8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 6501 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95379
大庆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5.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机构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5.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提醒: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建议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并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并成功递交保证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 年3月 2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公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
联系人:孟君
电话:15751688535
电子邮箱:mengjun@pipichina.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
联 系 人:李新冬
电 话: 0316-2073807
邮 箱: wzzbzx_gjgw@126.com
附件一: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
根据《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细则》(暂行)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投标人失信分将折算为失信扣分计入商务评审。
1.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达到4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三个月;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及以上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西气东输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西气东输业务范围内投标应受到等同惩戒。
4.投标人近三年在其他招标主体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应如实告知招标人。如实告知的,参照本细则相对应的失信行为条款减半计分;未如实告知被评标委员会查出的,评标过程中按相对应的失信行为条款两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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