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浦江县智慧便民停车场Ⅱ期项目—城区市政、绿化等设施提升工程(一小南侧、华欣花园西侧道路提升工程)[A3307260820007242002001]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7-330726-04-01-46676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浦江县公共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方哓冬0579-84112656
招标代理机构浦江县华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国富0579-89385522
中标公司浙江甬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毛盛军
公告正文
浦江县智慧便民停车场Ⅱ期项目—城区市政、绿化等设施提升工程(一小南侧、华欣花园西侧道路提升工程)[A3307260820007242002001]
信息发布时间:2024-08-29 15:31:21 【字号 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
浦江县智慧便民停车场Ⅱ期项目—城区市政、绿化等设施提升工程(一小南侧、华欣花园西侧道路提升工程)
|
项目代码:
|
2407-330726-04-01-466766
|
|||||
招标人:
|
名称:浦江县公共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浦江县大桥北路17号三楼
联系人:方哓冬
电话:0579-84112656
|
代理机构:
|
名称:浦江县华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浦江县大桥南路3号六楼
联系人:吴国富
电话:0579-89385522
|
|||||
标段(包)名称:
|
浦江县智慧便民停车场Ⅱ期项目—城区市政、绿化等设施提升工程(一小南侧、华欣花园西侧道路提升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7260820007242002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书和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完成过 / 业绩(仅适用于国家对投标人无资质要求的情形)。证明材料需提供: /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 职称(仅适用于《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未作规定的情形)。如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近三年内)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1☑其他要求:①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其它要求详见项目部人员组成表;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浙江甬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7,677,833.00元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毛盛军 | 二级建造师(浙2332017202301982) | 符合要求条件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4-08-30至2024-09-02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见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
|||||||
评标时间:
|
2024-08-28 09:3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一)
|
|||||
行政监督机构:
|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9-89385522
|
|||||
信息来源: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4-08-29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