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龙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20155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
1.3采购需求:办公用品及耗材/1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4供货期: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采购人提出供货需求时2小时内免费送货上门。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根据送货量按季度付款(成交供应商按季度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15日内,支付送货的全额货款)。
1.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广街79号
1.7质保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8样品:所有货物均须提供两份样品供采购人审核(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第三章)
1.9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59,511.25元(含税、运输、装卸、人工等一切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今,办公用品的供货业绩至少5项(包含5项)(提供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3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所供产品为全新的、原装正品(承诺书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4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提供 7×24 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须 2小时内上门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所供每批产品与提供的样品一致(提供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6意向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http://www.gsxt.gov.cn/)(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月22
日9:00至2022年1月25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详见采购文件。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月25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提交审核证明材料及样品的截止时间:2022年1月26日9:00
7.2证明材料及样品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703室
7.3证明材料及样品审核时间:2022年1月26日9:00
7.4证明材料审核方式:供应商在证明材料审核时间前将1.8项要求的样品、第4.1项-4.6项要求的全部资料及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材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留存采购人存档。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1、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及送审样品进行审核,样品及资质材料均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2、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请于2022年1月26日16:00前取走,逾期不取,采购人将自行处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成交后采购人验收依据,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与所提供的样品一致(样品供货完成退还)。
7.6放弃成交的供应商,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2年1月26日14:00至2022年1月26日15:00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广街79号
联 系 人:于长禹
电 话:13212806565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杨先生、徐先生
电 话:0451-87200283、87200296
附件附件:供应商报名、缴纳保证金、下载采购文件流程.docx附件:供应商报名、缴纳保证金、下载采购文件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