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jt-ztsgl-fw-2023-0012
预算金额17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昌伟
招标代理机构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仲明1809961659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S103线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环境监测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XJJT-ZTSGL-FW-2023-001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S103线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环境监测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4万元,招标人为 新疆中天山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JASHJC-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JASHJC-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2日 10时00分到2023年09月11日 20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2日10:00起至2023年9月11 日20:00(北京时间,下同),以供应商身份登录新疆交通集团招标采购电子平 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kj.cn:8052/ #/web/home)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 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文件递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 准。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开标大厅。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 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参加线上开标,直至开标环节结果确认 前不得离场。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中天山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中天山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山南路62764号 联 系 人:王昌伟
电 话:185619474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B座6层 联 系 人: 张仲明,张义彬
电 话: 18099616596
电子邮件: 24951559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S103线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
水土保持监测、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S103线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S103线芨南立交至艾维
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批复〔2022〕140号)批准
建设,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社会资本方为新疆交通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人),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初 步设计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S103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 镇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新交综〔2022〕58号)批准,招标人为新疆中 天山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环境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
本项目S103线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起于S103线与芨南立交互 通连接线平交口处,止于阿乐惠镇S103与S301平交口处。
路线全长125.53km,含连接线Z401线K0+000~K13+022.926。全线设置大桥7座,中 桥 7座 ( 维 修 加 固 利 用 3座 ) , 小 桥 23座 ( 维 修 加 固 利 用 1座 ) , 涵 洞 281 道(维修加固利用107道)。隧道总长4265.5m/2座,其中苜蓿台隧道1955m/1座,青山 隧道2310.5m/1座。收费站2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1处、养护道班1处、停车区2处、监控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所1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附属设施。其中,新、改建路段:K9+440~K61+300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青山煤矿至艾维尔 沟(K61+300~K80+463.262)段19.121km为二级标准;旧路改造路段:艾维尔沟至终点 段(K80+463.262~K126+408.631)长41.587km对现有二级公路进行改造,连接线Z401线 K0+000~K13+022.926对原四级路进行改造。
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384.36公顷。项目建设期挖填土石方总量845.70万立方米,其 中 挖 方 480.64万 立 方 米 , 填 方 365.06万 立 方 米 , 借 方 156.23万 立方米,弃方271.81万立方米。
最终工程内容以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为准。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包)名称:JASHJC-1 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类别划分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服务期限
S103线芨水土保持监测本项目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相应自签订合同

项目名称类别划分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服务期限
南立交至 艾维尔沟 至阿乐惠 镇公路工 程水土保 持监测、环 境监测季度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 (2)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 监测工作; (3)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 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撑,配合招标人完成 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竣工验收工作。; (4)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招标人提供 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咨询服务; (5)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6)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的其他服务工作。协议书之日 起至本项目 全线范围内 的全部工程 水土保持专 项竣工验收 通过之日 止。
环境监测(1)通过必要的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全面及时地 掌握工程施工期环境状况,为制定必要的污染防控 措施提供依据; (2)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 告书批复》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3)监测重点为生态环境(植被监测、动物监 测)、空气、噪声、地表水、温室气体排放等,采用 定点和流动监测,定时和不定时抽检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 (4)负责完成环境监测成果资料,定期和不定期报 送监测成果资料,工程完工形成总结资料,配合施 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监理,监测结 果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配合 招标人完成项目环境保护专项竣工验收工作; (5)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的其他服务工作。自签订合同 协议书之日 起至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 专项验收通 过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
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见附录
3.投标其他条件:见附录
4.本 项 目 接 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2日10:00起至2023年9月11日20:00(北京时 间,下同),以供应商身份登录新疆交通集团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 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kj.cn:8052/#/web/home)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11:00,投标人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投标 文件成功上传。文件递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5.3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9月12日11:00
6.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开标地点:“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开标大厅。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参加线上开标,直至开标环节结果确认前不得离场。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招标采 购电子平台”进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详见https://zhaocai.xjjtkj.cn:8052/#/web/announce ment/notification?i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审核时间3个工作日(每 日上午10:00至下午20:00),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 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 时间要求,必须充分考虑账号办理、资料提交、账号审核时间等,确保报名截止时间 前账号申请成功。否则,由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http s://zhaocai.xjjtkj.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92&type=notification&catego ry=toolDownload)。“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支持新疆CA,办理通知详见https://zhaocai. xjjtkj.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149&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 m,联系人张工0991-7675705,17323179537)。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 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zhaocai.xjjtkj.cn:8052/)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中天山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山南路664号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
邮编:830049
深燃大厦B座6层
邮编:518000
电话:18561947401 联系人:王昌伟
电话:18099616596
联系人:张仲明、张义彬
纪检监督:0991-7675731
新疆中天山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21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要求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第(1)(3)项要求,联合体成员须 满足 第(1)(2)项要求。

注: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 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
(1)近5年至少独立承担过2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业绩;(2)近5年至少独立承担过2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环境监测项目业绩;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第(1)项要求,联合体成员须满足(2) 项要求。

注:1.“近5年”指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项目合同签订或委托时间为准。2、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且能反映业绩资 格条件要求的内容。证明材料中反映项目类型等内容,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 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水利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水利厅取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 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生态环境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生态环境厅取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第(1)项要求,联合体成员须满足(2) 项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数 量资格要求
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承担过1个一级及以上 等级公路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当 前应 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任职。
环境监测项目负责人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或 注册环保工程师证。近5年承担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 的环境监测项目负责人业绩。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环境监测项目负责人当前应 在联 合体成员单位任职。

注:1、“近5年”指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本表人员应附拟委任人员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否则按不响应处理,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投标人应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扫描件,拟委任人员若属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式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中“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的情形,投标人须 提供拟委任人员的原事业单位出具在职创业或离岗创业的证明材料及原事业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 料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应提供拟委任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说明 材料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人员参加 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供业主或发包人(不包括其内设及派出机构)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证明材料中反映项目类型、担任职务等要求,若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能反映要 求的内容或指标,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拟投入的所有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自有人员且身体健康。如项目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 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仪器、设备要求)
序号检测仪器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土 钻2水保监测
2自动雨量计2水保监测
3简易风速仪2水保监测
4手持式GPS2水保监测
5烘 箱1水保监测
6积沙仪2水保监测
7碳排放监测设备1水保监测

8气相色谱仪1环境监测
9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 测试仪1环境监测
10便携式气体、样综合校准 装置(流量计)1环境监测
11恒温恒湿称量系统1环境监测
12高负压环境空气颗粒物采 样器1环境监测
13紫外烟气分析仪1环境监测
14环境空气红外线气体分析 仪1环境监测
15无人机1环境监测
16电脑2办公设备
17数码相机2办公设备
18数码摄像机2办公设备
19传真机1办公设备
20扫描仪1办公设备
21A3幅面打印复印机1办公设备
22越野汽车1办公设备

注:
(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累计满足上述要求。
(2)本表所列是本项目所需仪器、设备配备的最低要求,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配置,费用自 理。并确保能满足项目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解密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形 式 评 审 与 响 应 性 评 审 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 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 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按照招标文件的形式缴纳了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 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 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2.1.1 2.1.3形 式 评 审 与 响 应 性 评 审 标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价(包括大写金 额和小写金额,且报价与开标记录表中金额一致);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2.1.2资 格 评 审 标 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和基本账 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 何一种情形。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 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 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评审因素评分值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 55分 商务部分 3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2.2.2评 标 基 准 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计算方法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 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 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 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评标价的偏 差率计算公 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分值
2.2.4(1)技术建议 书55分对本招标项 目的理解和 总体监测思 路30分对项目的监测理解和思路基本合理的 得18分,对项目的监测理解和思路合 理准确的得18.1~30分。
对本项目监 测的特点、关键性技术 问题的认识 及其对策措 施20分对本项目监测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 题有基本认识,对策措施基本可行的 得12分,对本项目监测的特点、关键 性技术问题认识深刻及其对策措施合 理可行的得12.1~20分。
工作安排、质量保证措 施、工作和 管理制度措 施5分工作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工作和管 理制度措施比较完善、进度保证措施 安排基本合理的得3分;工作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工作和管理制度措施 完善、进度保证措施安排合理的得3. 1~5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分值
2.2.4(2)商务部分15分投标人与本 项目相关的 业绩15分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的,得11分。在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 的基础上,近5年每增加1个一级及以 上等级公路的环境监测项目业绩的得 1分,本项最多得2分。 在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的基 础上,近5年每增加1个一级及以上等 级公路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业绩的得 1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同一项目业绩中同时包含环境监 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分别计算得分 。
20分项目负责人 任职资格与 业绩20分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的,得18分。在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 的基础上,拟委任环境监测项目负责 人近5年每增加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 路的环境监测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得1 分,本项最多得1分。在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 的基础上,拟委任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负责人近5年每增加1个一级及以上等 级公路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业 绩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同一项目业绩中同时包含环境监 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分别计算得分 。
.2.4(3)评标价10分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照评标办法2.2.2确定。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一个百分点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 ,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F 1F/ D 1D / 100E D 式中:F1=评标价得分; F=10; D1=投标人评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3;若D1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分值
2.2.4(4)其他因素 评分//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 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及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及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15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 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 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 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 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 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及业绩部分计算 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 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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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 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 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 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 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 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 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 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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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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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 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 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 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 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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