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平江县城区2024年度草花栽植工程采购 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960,073.27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草花栽植、绿化用地整理、种植土回填等 | 1 | 960,073.27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本项目最低配备人数量: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代表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如果不能查询到,视为无社保),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代表一经提交不得任意更改)。
(7)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2个市政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与至少三方(采购人、施工方、监理)签字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表彩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投标监管网(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