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乐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花木、资产评估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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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绍兴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16日 17:02 |
预算金额 | ¥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58569806 | ||
采购单位 | 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嵊州市长乐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585698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采购人名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7-0603
三.采购项目名称:长乐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花木、资产评估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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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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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花木、资产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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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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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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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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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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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根据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2号文件精神,嵊州市长乐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涉及的房屋花木评估、拆迁事务等中介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根据长乐实际,选定绍兴天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单位。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绍兴天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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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生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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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筹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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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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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城关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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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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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地方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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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2号文件精神内容,现经长乐镇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决定,《长乐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土地形测绘项目,选定浙江建开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房地产测绘评估服务项目选定浙江利达土地房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花木、资产评估项目选定绍兴天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签约服务项目选定嵊州市泰富拆迁服务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房屋拆除(垃圾清运)项目选定嵊州市国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立面测量项目选定绍兴市诚誉测绘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采购单位。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丽
联系电话:15958569806
地址:嵊州市长乐镇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嵊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姚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传真:0575-83032507
地址:嵊州市国资大楼1003室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