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9220241024005
预算金额2746.8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1
公告正文

龙华区华盛路防洪排涝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4102400501Y)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龙华区华盛路防洪排涝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44039220241024005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龙华区华盛路防洪排涝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4102400501Y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是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2024-10-25 09:00:00 至 2024-10-31 18:00: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10-28 17:00: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10-29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发布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水污染治理中心
通讯地址
经办人王工
办公电话0755-21047705
电子邮箱624473197@qq.com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吴工
办公电话17607677150
手机号码17607677150
电子邮箱772010051@qq.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龙华区华盛路防洪排涝工程(设计)【标段编号:4403922024102400501Y001】

开标日期
开标地点
本次招标内容
龙华区华盛路防洪排涝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管线迁改设计等工作,并确保相应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或审批;
2、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如需)、地质灾害评估(如需)、防洪评价(如需)、涉高涉铁涉水涉桥评估(如需)、涉林评估(如需)、涉燃气评估(如需)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等;
3、协助开展后续招标工作,编写功能性招标技术文件,提供后续招标所需的工程量和工程说明、相应的招标图纸和工程量表等;
4、协助报批报建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规划、地灾评估、环评、水保、防洪评价、交通疏解、涉高涉铁涉水涉桥安全评估(如需)、涉林(如需)、涉燃气评估(如需)),协助开展施工工程等相关工作,提供完整申办资料,协助办理与相关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项目审查、审批、审计和备案等工作;
5、自行收集、购买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第三方资料;
6、承办各阶段设计成果评审会,并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7、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和设计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
8、设计延伸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宣传(含多媒体及纸质)材料设计及制作、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成果汇报展示、学习调研(如需)等、参与联合试运转、工程定期回访、配合奖项申报等工作。
9、完成本项目设计全流程档案整理,并完整移交甲方。
10、乙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创建建筑信息模型(BIM),模型满足BIM信息模型相关规定的要求。如有需要,乙方应根据GIS数据标准完成GIS模型。11、合同规定的其他中标人服务内容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的与设计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
备注:①本次招标内容涵盖环评方案编制(如需)、水保方案编制、地质灾害评估(如需)、涉高涉铁涉水涉桥评估(如需)、涉林评估(如需)、涉燃气评估(如需)、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等,对于中标人因不具备相应资质而无法实施的内容,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可根据相关规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相关专业单位;
②本招标工程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上述内容可能因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有所增减,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提出的变更的要求,并按变更调整范围及内容。若因为政府审批的原因导致项目被取消,中标人应充分考虑该风险,不得引起索赔。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96.7833万元
招标范围龙华区华盛路防洪排涝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管线迁改设计等工作,并确保相应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或审批; 2、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如需)、地质灾害评估(如需)、防洪评价(如需)、涉高涉铁涉水涉桥评估(如需)、涉林评估(如需)、涉燃气评估(如需)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等; 3、协助开展后续招标工作,编写功能性招标技术文件,提供后续招标所需的工程量和工程说明、相应的招标图纸和工程量表等; 4、协助报批报建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规划、地灾评估、环评、水保、防洪评价、交通疏解、涉高涉铁涉水涉桥安全评估(如需)、涉林(如需)、涉燃气评估(如需)),协助开展施工工程等相关工作,提供完整申办资料,协助办理与相关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项目审查、审批、审计和备案等工作; 5、自行收集、购买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第三方资料; 6、承办各阶段设计成果评审会,并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7、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和设计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 8、设计延伸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宣传(含多媒体及纸质)材料设计及制作、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成果汇报展示、学习调研(如需)等、参与联合试运转、工程定期回访、配合奖项申报等工作。 9、完成本项目设计全流程档案整理,并完整移交甲方。 10、乙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创建建筑信息模型(BIM),模型满足BIM信息模型相关规定的要求。如有需要,乙方应根据GIS数据标准完成GIS模型。11、合同规定的其他中标人服务内容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的与设计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 备注:①本次招标内容涵盖环评方案编制(如需)、水保方案编制、地质灾害评估(如需)、涉高涉铁涉水涉桥评估(如需)、涉林评估(如需)、涉燃气评估(如需)、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等,对于中标人因不具备相应资质而无法实施的内容,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可根据相关规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相关专业单位; ②本招标工程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上述内容可能因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有所增减,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提出的变更的要求,并按变更调整范围及内容。若因为政府审批的原因导致项目被取消,中标人应充分考虑该风险,不得引起索赔。
主要投标成果
计划总投资2746.88万元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投标补偿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0-31 18: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投标人资质要求设计资质:住建部资质/设计/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其他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业绩要求资格审查文件业绩要求:无; 资信标业绩要求:详见《资信标要求一览表》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