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歙县城区公共自行车一期项目运营服务延续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1年10月22日 23:3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歙县城区公共自行车一期项目运营服务延续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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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歙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2日 23:32 |
预算金额 | ¥4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9-2334139 | ||
采购单位 | 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黄山市歙县富丰路19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先生、0559-65196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黄山市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0559-2334139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歙县城区公共自行车一期项目运营服务延续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为歙县城区公共自行车一期项目运营服务延续采购,服务期限一年零24天,其中歙县公共自行车系统一期公共自行车共有50个站点,投放1000 辆公共自行车。服务范围:东至金山角转盘和县经济开发区,西至郑村路口和牌坊群,北至二环路及新安中学沿线,南至渔梁景区。投标人需提供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投标人需按要求完成设备的运输、装卸、产品保护、安装调试、运行、移交、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歙县公共自行车一、二期项目分别于2016年7月份、2017年7月份建设完成并交付使用,项目建设运行单位为宁波齐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入使用后有效缓解我县城区公共交通压力,方便市民低碳出行,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我县城市形象,优化城市功能配套服务,促进旅游业发展,社会效益也日益凸显。该项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县目标考核(歙办秘[2020]55号,附件第68子项“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2)虽因该项目初始建设期分一期、二期建设,但是该项目是一个独立完整项目,所有设备及工具均为宁波齐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入使用,设置一个控制后台和一套软件系统,延期服务可以避免不同运营单位所带来的衔接问题,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统一性。
(3)项目委托宁波齐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可以节约运行经费。宁波齐心公司继续管理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可以节约经费开支。因宁波齐心公司的二期项目仍在运行,在办公场所(仓库)、服务人员、运行车辆等方面可以实现共享共用,且管理流程熟悉,可以大大减少管理成本。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拟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宁波齐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黄坛镇杨家村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22日 至 2021年10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类别:服务类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并同时抄送相关监管部门。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本项目将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黄山市歙县富丰路197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0559-651961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歙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黄山市歙县徽城镇紫霞路28号
联系电话:0559-651680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陈工、0559-2334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