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5标监理二次
金额
200.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anfbz00468
预算金额203万元
招标联系人蔡政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8860472081
中标联系人陈冉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

招标计划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 澄清/变更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保证金退款 中标结果公示 进场交易见证书 中标通知书 合同及履约
开标倒计时
小时 分钟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5标建设监理(二次)
项目法人: 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
立项批文名称: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项目审批单位: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平台: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2023-10-09
公告正文

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5标建设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5标建设监理(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资环【2019】957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5标,总投资约1.694亿元,建设内容::①水环境改善工程:农田面源控制工程。新增沟渠清淤1.291 km,沟渠生态衬砌85.504km,生态塘59.8万m2,新建节制闸36座;②水生态修复工程:内河生态化改造工程。新增河道清淤2条,长约4.31km;新增河道生态衬砌7条,长10.63km(左右岸之和21.25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招标答疑等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个合同中工程投资(或规模)不低于10000万元或单个合同中工程监理费不低于12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类项目监理业绩。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取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个合同中工程投资(或规模)不低于10000万元或单个合同中工程监理费不低于12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类项目监理业绩(拟任总监需在业绩项目中担任总监或副总监职务)。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7 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项目(各投标人均可就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4标监理、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5标建设监理(二次)项目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一个项目)。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0:00至2023年10月30日 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886047208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4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99号

编:231500

联系人:蔡政

话:0551-8766103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

编:230000

联系人:刘工

话:1886047208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 266 号(县发改委一楼 105 室)

电话:0551-8737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交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交费,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7973931014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30207103800201437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623281163000019617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邮储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08727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5分1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10-09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10-09
    0天0小时4分
附件: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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