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市级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及积水点改造项目—管网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7.6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汤幸杰0574-8736084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的委托,对2023 年市级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及积水点改造项目—管网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注:1、“2023年市级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及积水点改造项目-管网修复及积水点改造”中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I标段投标。
1.2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除政策处理等外部原因)。
2.合格的投标人: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投标人须具备宁波市排水管道检测运维单位二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4.1金额:I标段交纳人民币8万元;II标段交纳人民币8万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7 月 11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bggzy.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网上发布。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招标机构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幸杰、周丙海、孙丽琴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934
电话:0574-87360849
1.项目概况:
1.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内容 | 标段招标限价 |
I | 海曙管网检测及管网复测 | 海曙管网检测修复工程中涉及的管道进行专业封堵、排水、疏通、清淤处置、QV检测、CCTV检测及管网复测。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要求 | 4776726元 |
II | 江北管网检测及北环快速路检测 | 江北管网检测和北环快速路检测修复工程中涉及的管道进行专业封堵、排水、疏通、清淤处置、QV检测、CCTV检测。 | 4561409元 |
注:1、“2023年市级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及积水点改造项目-管网修复及积水点改造”中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I标段投标。
1.2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除政策处理等外部原因)。
2.合格的投标人: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投标人须具备宁波市排水管道检测运维单位二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5日9:00至2023年7月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4.1金额:I标段交纳人民币8万元;II标段交纳人民币8万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7 月 11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bggzy.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网上发布。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招标机构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幸杰、周丙海、孙丽琴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934
电话:0574-8736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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