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学校在职工会会员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天
金额
4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cczb2505cs-1
预算金额41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0591-3826807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衡0591-8755465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学校在职工会会员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CCZB2505CS-1
项目名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学校在职工会会员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约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其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方式:现场获取或凡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采购文件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并加盖公章传真或发送至本公司邮箱(fjscczb@163.com)(并与我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否则报名无效,投标无效),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采购文件(含电子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特快专递费到付,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号:1402028109600026871。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采购包1:
(2)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包1:
(3)附1:账户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学院路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591-38268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式:林衡/0591-87554653/fjscc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衡
电 话: 0591-87554653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学校在职工会会员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CCZB2505CS-1
项目名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学校在职工会会员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总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所属行业 |
1 | 1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学校在职工会会员春节慰问品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项 | 410000 | 8200 | 零售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约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其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方式:现场获取或凡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采购文件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并加盖公章传真或发送至本公司邮箱(fjscczb@163.com)(并与我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否则报名无效,投标无效),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采购文件(含电子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特快专递费到付,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号:1402028109600026871。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 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磋商响应声明 | 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格式提供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
10 | 声明函 | 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格式提供 |
(2)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 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1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12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其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3)附1:账户信息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 |
账 号:1402028109600026871 | |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学院路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591-38268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式:林衡/0591-87554653/fjscc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衡
电 话: 0591-8755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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