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华市双龙大桥增设钢纵梁工程竞价公告
金额
1198.5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301-330700-04-01-630118
项目状态:有效
金华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关于
金华市双龙大桥增设钢纵梁工程 的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的竞价公告
金华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的
金华市双龙大桥增设钢纵梁工程 将在金华网上中介平台择优选取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的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中介服务要求:
1.项目地点:
双龙大桥
2.项目基本情况:
金华市双龙大桥增设钢纵梁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198.5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内容包括:设计范围2m*160m拱肋区增设钢纵梁;拆除防撞墙和纵向T梁,增设拱肋区连接基座,更换边吊杆;恢复防撞护栏、铺装、路灯、亮化及排水设施等。
3.中介服务内容及范围:
服务内容:完成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含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协助业主完成监理、施工监控及监测采购工作。服务范围:①代拟发包方案,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发布招标信息;②编制资格预审等相关文件(若有);③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若有);④编制招标文件及审查;⑤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若有);⑥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办理和发放中标通知书;⑦草拟工程合同并协助至合同签订完成;⑧与相关监督及管理部门报批等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其它事宜;⑨招标活动结束后资料档案(份数根据业主要求)。
4.中介服务时限:
业主提供施工图后15天内完成符合上平台要求的招标控制价编制。
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合法、合规地在业主要求时限内完成各项工作,对业主或招标监管部门等提出的要求要在2小时内积极响应。
6.其它:
①招标前置资料齐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送审备案等工作时限按业主要求时间完成送审、修改及备案;②发布招标公告工作于招标文件备案完成的当天完成;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两份);④由于招标工作涉及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中标单位需派出对业务熟悉的人员,及时、准确完成委托人所委托全部工作内容;⑤双方责任、义务详见附件合同。
二、报价截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8月28日 12时00分00秒 止。
三、报价人条件:
在金华网上中介平台中相应中介服务类别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报价。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招标代理服务工作能力的独立法人。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其它:
投标人需上传营业执照及近三年来(2020年8月1日至今)具有代表性的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资料以平台上传为准,不上传视为无业绩。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
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下浮,具体视实际招标情况确定。
五、确定成交人方式:
采用最低价中标,若最低价不止1家,由业主单位根据中介单位上传附件中的营业执照、项目组所配备的人员、类似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选取(业绩情况须提供近三年内具有代表性的类似业绩),未上传的视为无效。
六、合同签订时间:
成交人应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与项目业主接洽,并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与项目业主签订中介服务合同,逾期,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
七、 答疑和补充文件:
本公告未尽事项,以项目业主在公告下方发布的答疑和补充文件为准,发布答疑和补充文件的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请及时关注。
答疑和补充文件:无
答疑和补充文件:
项目业主联系人:
徐建娟
联系电话:
18751717131
项目业主:
金华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3日 15时14分07秒
项目状态:有效
金华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关于
金华市双龙大桥增设钢纵梁工程 的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的竞价公告
金华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的
金华市双龙大桥增设钢纵梁工程 将在金华网上中介平台择优选取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的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中介服务要求:
1.项目地点:
双龙大桥
2.项目基本情况:
金华市双龙大桥增设钢纵梁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198.5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内容包括:设计范围2m*160m拱肋区增设钢纵梁;拆除防撞墙和纵向T梁,增设拱肋区连接基座,更换边吊杆;恢复防撞护栏、铺装、路灯、亮化及排水设施等。
3.中介服务内容及范围:
服务内容:完成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含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协助业主完成监理、施工监控及监测采购工作。服务范围:①代拟发包方案,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发布招标信息;②编制资格预审等相关文件(若有);③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若有);④编制招标文件及审查;⑤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若有);⑥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办理和发放中标通知书;⑦草拟工程合同并协助至合同签订完成;⑧与相关监督及管理部门报批等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其它事宜;⑨招标活动结束后资料档案(份数根据业主要求)。
4.中介服务时限:
业主提供施工图后15天内完成符合上平台要求的招标控制价编制。
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合法、合规地在业主要求时限内完成各项工作,对业主或招标监管部门等提出的要求要在2小时内积极响应。
6.其它:
①招标前置资料齐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送审备案等工作时限按业主要求时间完成送审、修改及备案;②发布招标公告工作于招标文件备案完成的当天完成;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两份);④由于招标工作涉及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中标单位需派出对业务熟悉的人员,及时、准确完成委托人所委托全部工作内容;⑤双方责任、义务详见附件合同。
二、报价截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8月28日 12时00分00秒 止。
三、报价人条件:
在金华网上中介平台中相应中介服务类别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报价。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招标代理服务工作能力的独立法人。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其它:
投标人需上传营业执照及近三年来(2020年8月1日至今)具有代表性的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资料以平台上传为准,不上传视为无业绩。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
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下浮,具体视实际招标情况确定。
五、确定成交人方式:
采用最低价中标,若最低价不止1家,由业主单位根据中介单位上传附件中的营业执照、项目组所配备的人员、类似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选取(业绩情况须提供近三年内具有代表性的类似业绩),未上传的视为无效。
六、合同签订时间:
成交人应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与项目业主接洽,并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与项目业主签订中介服务合同,逾期,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
七、 答疑和补充文件:
本公告未尽事项,以项目业主在公告下方发布的答疑和补充文件为准,发布答疑和补充文件的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请及时关注。
答疑和补充文件:无
答疑和补充文件:
项目业主联系人:
徐建娟
联系电话:
18751717131
项目业主:
金华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3日 15时14分0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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