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凤宁片区消防安全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1057.1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9-440105-04-01-611755
预算金额1057.1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工020-8988568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尚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凤宁片区消防安全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
标段(包)名称 | 凤宁片区消防安全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性质 | 正常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105-04-01-611755 | ||
投资项目名称 | 凤宁片区消防安全提升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凤宁片区消防安全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标段(包)名称 | 凤宁片区消防安全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政府债券为主)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海珠区财政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主要涉及凤宁街 32、34 号、工业大道北 55 号之一至之九、桃源五巷 23 号、23 号之一、之二及周边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涉及 5栋住宅楼,建筑面积约 17367.25 m2。建设内容包括立面排危破损修复、“三线”规整、园建工程、辖内道路及硬地修复、辖内基本照明设施、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垃圾分类设施等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 ||
招标内容 | 项目总投资1057.1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875.71万元,工程其他费用为131.06万元,预备费用为50.34万元。主要涉及凤宁街 32、34 号、工业大道北 55 号之一至之九、 桃源五巷 23 号、23 号之一、之二及周边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涉及 5 栋住宅楼,建筑面积约 17367.25 m2。建设内容包括立面排危破损修 复、“三线”规整、园建工程、辖内道路及硬地修复、辖内基本照明 设施、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垃圾分类设施等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24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8419910.7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拟担任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9-19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14 10: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14 10: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0-14 10:3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4开标室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60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电话 | 1382442541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尚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叠景路136号1006房、2001房、2007房、1303房、1304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15918485197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9885682 |
发布责任人 | 李工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