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二期初步设计建设项目项目影响区范围内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专题询价函
金额
12.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二期初步设计建设项目影响区范围内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专题 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二期初步设计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
(二)项目地点:宜宾;
(三)项目规模:项目按内河Ⅲ-(3)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尺度为2.4米×60米×500米(水深×直线段宽度×弯曲半径),全段航标按照一类航标配布。
(四)工作内容:
1.如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完成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和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查询表。如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完成建设项目影响区范围论证报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正式评估报告和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查询表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复函;
2.如未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则须出具书面盖章说明一份。如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则提交压覆的非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3.协助业主方签订压覆矿产资源意向性赔偿协议;
4.如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根据项目业主工作需要,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以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等相关要求,在项目评审验收之日起180日内,向省自然资源资料馆汇交项目成果、原始及实物等地质资料。
二 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潜在供应商(限定☑ 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设计资质(水运) □;
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高速公路) □;
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他等级公路) ☑。
(三)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2月0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高速公路☑/等级公路☑/水运项目☑)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编制专题(附:项目合同书及批复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四)人员要求: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1年12月0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高速公路☑/等级公路☑/水运项目☑)项目压覆矿产调查评估报告编制业绩(以成果签字页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具有固体矿产勘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均需附至少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五)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查询意见止;
(六)设备要求:无;
(七)含税最高限价:压覆矿产评估基础编制费含税最高限价12.8万元。供应商需分别填报含税总价和增值税税率(所报税率不考虑国家特殊政策对税率的优惠)。报价大小写前后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不含税总价由询价人计算确定。不含税总价计算式为: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1+增值税税率)(注:不含税总价将保留两位小数)。供应商对计算后的不含税总价签字确认。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2025年1月3日15:00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7721960821,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路35号C区六楼会议室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盖章扫描件。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报价;
4.超过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报价;
5.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最低报价(不含税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中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预计含税合同总金额的5%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形式或履约保函形式(履约保函必须采用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现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
提交履约担保时间:在收到甲方中标文件10天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我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十三)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四)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2.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3.银行保函(格式)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二期初步设计建设项目影响区范围内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专题 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二期初步设计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
(二)项目地点:宜宾;
(三)项目规模:项目按内河Ⅲ-(3)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尺度为2.4米×60米×500米(水深×直线段宽度×弯曲半径),全段航标按照一类航标配布。
(四)工作内容:
1.如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完成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和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查询表。如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完成建设项目影响区范围论证报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正式评估报告和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查询表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复函;
2.如未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则须出具书面盖章说明一份。如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则提交压覆的非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3.协助业主方签订压覆矿产资源意向性赔偿协议;
4.如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根据项目业主工作需要,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以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等相关要求,在项目评审验收之日起180日内,向省自然资源资料馆汇交项目成果、原始及实物等地质资料。
二 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潜在供应商(限定☑ 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设计资质(水运) □;
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高速公路) □;
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他等级公路) ☑。
(三)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2月0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高速公路☑/等级公路☑/水运项目☑)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编制专题(附:项目合同书及批复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四)人员要求: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1年12月0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高速公路☑/等级公路☑/水运项目☑)项目压覆矿产调查评估报告编制业绩(以成果签字页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具有固体矿产勘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均需附至少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五)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查询意见止;
(六)设备要求:无;
(七)含税最高限价:压覆矿产评估基础编制费含税最高限价12.8万元。供应商需分别填报含税总价和增值税税率(所报税率不考虑国家特殊政策对税率的优惠)。报价大小写前后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不含税总价由询价人计算确定。不含税总价计算式为: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1+增值税税率)(注:不含税总价将保留两位小数)。供应商对计算后的不含税总价签字确认。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2025年1月3日15:00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7721960821,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路35号C区六楼会议室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盖章扫描件。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报价;
4.超过含税总价最高限价的报价;
5.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最低报价(不含税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中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预计含税合同总金额的5%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形式或履约保函形式(履约保函必须采用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现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
提交履约担保时间:在收到甲方中标文件10天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我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十三)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四)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2.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3.银行保函(格式)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