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双墩镇2021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终止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acczn0043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云峰0551-627219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双墩镇2021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1ACCZN00430
采购项目名称:双墩镇2021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原因:有效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本次采购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2725069【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 
联系方式:0551-663798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1968、0551-627219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云峰
电  话:0551-62721968、0551-6272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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