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NJCG-2022HYT-0056】六大队内部沥青路及篮球场改造项目网上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沥青路及篮球场改造洗车台院内道路沥青化改造新建景观步道及绿化改造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整体设计绿化工程临时占地永久占地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统计表应急预案现场图纸准备场内交通超大件超重件桥梁临时加固改造场内道路交通设施临时道路修建维修养护临时设施拆除非夜间施工照明动力用电电接入材料设备安装基础资料施工开挖前对地下管线进行人工或设备探测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竣工图纸安全保卫安全巡查制度安全设施脚手架支架饮水设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半成品保护环卫施工噪音降尘降噪渣土证封样送检卸货淤泥堆放保管建筑垃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施工材料进行覆盖开挖清尘冲洗快速规范施工轴线预留洞口工程设备工程照管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监督现场协调隐蔽工程检查施工机械现场设施现场变配电设备文明施工标化现场方案测量放线彩钢板搭设彩钢夹芯板交通维护临时交通安全警示牌临时标线施工便道土源弃土场场地洒水保洁迎接上级检查及现场所需的横幅宣传展板开工庆典泥浆池预制场地探管预付款担保建设工程施工密封档案袋
金额
106.8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cg-2022hyt-0056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浩运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25-52122300
中标公司南京久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6.84万元
中标联系人孙祥
公告正文
【NJCG-2022HYT-0056】六大队内部沥青路及篮球场改造项目网上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JCG-2022HYT-0056
二、项目名称:六大队内部沥青路及篮球场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久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灵顺南路168号
成交金额:1068469.12 元(人民币)
成交项目负责人:孙祥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本工程为六大队内部沥青路及篮球场改造项目,地点位于湖熟街道。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为篮球场、洗车台;院内道路沥青化改造;新建景观步道及绿化改造等。
工期:30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八斤、涂志英、邓中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40%计取。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按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40%计取,不足4000元的项目以固定金额4000元计取,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不单独计列,计入供应商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中标单位应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支付给代理单位。
服务费:8700元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花园塘21号
联系方式:025-52693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浩运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401号
联系方式:025-52122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 工
电 话:025-52693552
十、附件
1、采购磋商文件
2、中小企声明函
- 六大队内部沥青路及篮球场改造项目.doc六大队内部沥青路及篮球场改造项目.doc
- 久祥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久祥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二0二二年六月采购代理机构:南京浩运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项目名称:六大队内部沥青路及篮球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NJCG-2022HYT-0056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响应性文件递交9二、响应性文件的编制7一、总则5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3目录
第五章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4第四章评分标准2第三章磋商服务清单及有关说明1六、质疑和投诉10五、签订合同10四、磋商9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45四、磋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44三、磋商报价汇总表43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3一、磋商申请及声明41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41
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50十、拟配置的工具及设备,其他物耗表49九、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配备情况表48八、类似项目情况表47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46六、技术规格偏离表45
南京浩运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十六、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52十四、资格证明51十三、施工组织方案50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0
工期:30天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最高限价:107.8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当无效标处理;3、预算金额:110万元;2、项目工作内容:本工程为六大队内部沥青路及篮球场改造项目,地点位于湖熟街道。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为篮球场、洗车台;院内道路沥青化改造;新建景观步道及绿化改造等。1、项目编号:NJCG-2022HYT-0056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6.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10、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浩运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401号会议室);9、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8、磋商有效期:磋商之日起60天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投标人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网站客服联系电话025-52718366-607)6.4投标人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一、总则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401号13、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尹工联系电话:025-5212230012、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工联系电话:025-526935521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07月06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6日10时00分。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2.2“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1“投标人”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定义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1.适用法律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4.参与竞争性磋商投标人资格条件3.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联合投标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3)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3.2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规[2018]10号)”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政府采购的评审中应当给予一定的鼓励等,细则详见第四章评分标准后的“说明”。3.政策功能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①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222.190.243.84:8280/hodeframe2019_cxda),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1)投标人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投标人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4.4投标人诚信档案注册登记(4)诚信指数在40分以下的单位投标;(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2义务5.1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5.投标人的义务及注意事项(2)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响应)截至日2天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③系统审核后,投标人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投标人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5.3注意事项5.2.5投标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5.2.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串通磋商,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2.3投标人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性文件送达磋商地点。5.2.2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5.2.1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完全明了本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提供服务时间,完全明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3.2.4项目完毕后,由采购单位组织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5.3.2.3投标人在澄清响应文件时作出的承诺,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依据之一;5.3.2.2投标人随响应性文件提供的货物制造国制造及验收的官方标准或货物验收大纲,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依据之一;5.3.2.1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标准和技术要求,未明确部分按照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5.3.2验收标准5.3.1本项目采购方式是竞争性磋商,整个项目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予以答复;在磋商文件公布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的除外。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5.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5.3.5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5.3.4任何投标人中标,须保证所供货物能通过当地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5.3.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相应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作无效磋商处理。
8.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磋商费用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7.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之日后30天。7.磋商有效期6.2磋商文件公布期间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磋商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自变更之日起公布期限顺延,相关投标人应请及时关注。如果潜在投标人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将承担被拒绝参加磋商或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风险。
10.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10.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性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性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0.响应性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二、响应性文件的编制8.2开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2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1.1投标人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11.响应性文件的组成10.6投标人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10.5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0.4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磋商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4)*《商务条款响应表》;(3)*《磋商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磋商申请及声明;12.响应性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3.3、投标综合单价应是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13.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13.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13.报价部分(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6)经营业绩;
13.4、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4)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招标文件关于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因而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仔细计算并自行考虑风险系数进行投标报价,未列细目的费用将视为已分摊在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和总价中。3)供应商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供应商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风险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变化幅度10%(含)以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1)材料价格:材料价格风险执行《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规定;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如下:
投标相关费率参照下表:3)《关于调整材料检验试验费用计取标准的通知》(苏建定(2004)414号)。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措施项目清单,费率标准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其他管理办法仍按宁建法字[2006]281号关于贯彻《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宁建招字(2006)415号关于转发“关于明确《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1)不可竞争的费用计取执行苏建价(2014)216号,苏建函价(2008)616号文、苏价服[2003]101号、苏财综[2003]32号文的规定;投标报价编制要求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筑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等;苏建价(2014)216号、苏建价(2014)448号文、《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宁建法字[2006]281号、宁建招字(2006)415号、苏建价(2014)299号、苏建价[2014]448号及省市建委发布的有关文件及政策规定等现行政策性文件。
工程名称 |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规 费 | 税金(%) | |||
工程名称 | 基本费(%) |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 社会保险费(%) | 住房公积金(%) | 环境保护税(%) | 9 |
市政工程 | 1.5 | 0.31 | 2 | 0.34 | 0.1 | 9 |
建筑工程 | 1.5 | 0.2 | 3.2 | 0.53 | 0.1 | 9 |
绿化工程 | 1 | 0.21 | 3.3 | 0.55 | 0.1 | 9 |
9)供应商应对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进行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及合价),对发包方所列专业分包项目应含服务费、配合费等,如漏报或少报项目,则视为其费用已含在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结算时不调整;8)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规定全部内容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内涵:①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②包括完成每分部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③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④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施工图纸所含的工程内容,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⑤考虑风险因素而调整的费用;⑥因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而发生的费用;7)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40%计取。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按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40%计取,不足4000元的项目以固定金额4000元计取,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不单独计列,计入供应商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中标单位应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支付给代理单位;6)所有材料投标报价时均应包括但不限于采保费、保管、安装、卸力费、二次搬运、国家有关管理部门要求的对工程的所有材料检测费以及夜间施工办证费、排污费、道路占用费、噪音费、安全施工费、交通安全防护费等均包含在报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结算时不调整;5)乙方采购的材料,其规格、技术指标、质量等级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同时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的要求。供应商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政策性调整,建材市场价格风险等因素。投标时报出材料品牌、生产厂家、材质,如进场材料与投标时不符,招标人可另行采购,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材料及采购费用;4)对于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只是招标人对该分部分项工程特征的概述,而非是工程特征的全面描述,计价时必须按施工图纸及相关的国家规范的要求;
11.4政府采购提倡公平竞争,反对盲目压价参与磋商,任何盲目压价和低于成本报价将会被拒绝。11.3报价表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如有优惠条款,请单独列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货物或服务整体功能。11.2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理解磋商文件中有关项目需求、义务、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和时间进度安排,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结合企业自身条件进行报价,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11)其他的相关资料。10)投标报价表应由造价工程师或具备相应资格的造价编审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专用章;
(5)项目参与人员的学历、职称等能力证书复印件;(4)*《技术条款偏离表》;(3)*配置工具及设备、其他物耗品明细表;(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一览表;(1)*施工组织方案;12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15.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14响应性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封装,封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等。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贰份。13响应性文件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三、响应性文件递交(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
19.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投标人进行磋商。19、磋商组织四、磋商17.2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17.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7.诚实信用
20.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磋商的轮次由磋商小组决定。资格审查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0.1磋商小组审阅投标人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得进入磋商程序。磋商工作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磋商小组组织进行20、磋商程序19.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1)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0.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0.4磋商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最后报价。20.3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所有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0.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无成交投标人:
22.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确定为成交投标人。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投标人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22、确定成交投标人21.3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21.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施工组织方案、企业业绩等。21.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投标人或者成交投标人的评分方法。21、评分方法和标准。
22.7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2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2.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投标人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22.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以及为磋商过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2成交投标人确定后,将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投标人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4.3成交投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投标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投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投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投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1成交投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五、签订合同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23、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25.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5.1投标人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5、质疑六、质疑和投诉24.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6)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包括手机、传真号码)、提出质疑的日期;(4)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3)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第三章磋商服务清单及有关说明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6、投诉25.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5.4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本次采购得分最高者为成交投标人,第二名为备选投标人,当成交投标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备选投标人顶替,成为新的成交投标人。第四章评分标准二、工程量清单(后附)一、清单编制说明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20分 |
2 | 总体概述 | 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措施先进、具体,施工阶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情况进行评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措施先进、具体得12分 表述较为清晰、完整、严谨、措施先进、具体得9分 表述不清晰、完整、严谨、措施先进、具体得6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12分 |
3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 措施 | 关键思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得12分 关键思路基本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9分 关键思路模糊,缺乏有效的计划编制和关键节点控制措施的得6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12分 |
4 | 临时设施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因素评分: 布置适当,临时设施设置合理,得12分 布置基本适当,临时设施设置也基本合理,得9分 布置较乱,临时设施设置不合理,得6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12分 |
5 | 质量控制 措施 |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符合规范要求,各项措施方法可靠、详尽得10分 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满足质量要求得7分 质量控制措施基本满足质量要求得4分 措施不可行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10分 |
6 | 劳动力投入计划及其 保证措施 | 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的,得10分 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基本满足的,得7分 部分满足磋商文件的,得4分 不满足或者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10分 |
7 | 施工技术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合理有效可行。技术先进,内部管理完善,得6分 技术一般,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相对完善,得4分 技术落后,管理基本完善,得2分 技术落后或不完善不得分 | 6分 |
8 | 安全文明 措施 | 安全文明措施科学、合理、可行,得6分 安全措施一般、可行得3分 安全文明措施不可行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6分 |
9 | 业绩 | 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有1个得6分,最高12分。(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 12分 |
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说明:
发包人(全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五章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9、如果评审分数畸高、畸低的,应详细说明理由。8、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需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扫描件),原件备查。7、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
3.采购编号:CGJH_2022_0451。2.工程地点:湖熟街道。1.工程名称:六大队内部沥青路及篮球场改造项目。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六大队内部沥青路及篮球场改造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
。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
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中标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总说明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含答疑);(2)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双方有关工程的合同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等。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
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
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国家、行业、专业及南京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和条例所阐明的强制性标准。当对同一考核指标国家、行业、专业和南京市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产生不一致时,以其颁布的标准、规范较为严格者为准。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相关标准。1.4标准和规范
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其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8)施工图纸;(9)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含答疑);(10)投标文件(不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相关文件。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满足国家质量验收相关规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向发包人及监理人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与材料计划和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计划进度、统计表和应急预案为开工前7日内;报送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承包人购材料清单进度计划,以及下月进度计划为每月25日;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报表根据发包人的具体要求;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必须按发包人和监理的要求完成开工前的申请报告以及所要求的各类报表,向发包人及监理人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与材料计划;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计划进度、统计表和应急预案;报送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承包人购材料清单进度计划,以及下月进度计划;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报表或材料;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所涉及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图。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承包方需根据各专业图纸的增加和变更,及时做好图纸的汇总和更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开工前提供2套施工图纸。承包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发包人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一周;
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另外保存四套完整图纸用于做竣工备案资料。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承包人提交文件(文件须齐全、有效)后15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件(按照要求盖章、签字)和电子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上述文件书面资料不少于一式三份,如提供的份数无法满足需求,承包人需无偿另行提供,承包人需一并提供上述资料的电子版文件;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进入施工场地交通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用途,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内容,不得移作他用。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①临时道路:承包人负责修建、养护、管理和拆除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该部分费用在单价措施费中计取。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②交通设施: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管理和拆除施工所需的交通设施。该部分费用在单价措施费中计取(属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除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用途,不得向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审计、咨询及分包单位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内容,不得移作他用。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承包人所有。
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价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确认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签证;(2)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处置;(3)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有关签证的确认;(4)参与工程验收;(5)处理和协调外部施工条件。以上授权范围以外的事项,必须由甲方盖章确认或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但承包人应在投标时就已勘察过施工现场,不得以此为理由延误进场施工。施工(生活)用水、照明用电、动力用电单价均按施工同期供水、供电部门的价格计算;施工(生活)用水、用电挂表计量,承包人承担线损费摊销;总平面图中已指定现场施工(生活)用水、电接入位置,自指定位置接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材料、安装等一切费用,投标时已经计入投标报价,该费用在中标后一律不予调整。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4)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发包人委托并会同承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保护工作,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施工范围内及周边文物和树木的安全,同时应及时向监理和发包人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以供决策,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因承包人责任或因处理不及时而造成损失的,其损失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相关保护工作不到位或形成隐患,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如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发包人将委托有经验的承包商对上述文物及树木进行保护,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向承包人索赔;造成重大破坏的,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由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相关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按前款“1.10交通运输”执行,承包人不得以此任何理由延误进场施工;2)开工前,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由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单位三方人员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数据进行现场交验。交验完毕,即由承包人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竣工结算资料、设计变更、签证等。。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包人必须保证周边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承担施工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对施工场地的安全防护工作(包括照明,安全设施、脚手架、支架等)负全责。对火灾易发区域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职工食堂卫生安全和饮水设施的安全可靠,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参照现行规范执行,以确保施工阶段的一切安全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保证施工范围内人员、财产的安全工作。费用在报价中已含。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约定及通用条款相关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及支付发生的费用;1)必须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完成开工前的申请报告以及所要求的各类报表,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10天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发包人供应材料清单及时间要求、承包人自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进场开工后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及监理、审计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作量报表,下月施工计划,每周五提供下周施工计划及本周完成情况报表;(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件(按照要求盖章、签字)和电子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在申请竣工验收前7日内提供,其余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
a、准时参加业主和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和专题会议,如迟到或缺席,每缺席一次,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2000元/次的罚款。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文件和标化现场要求执行,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负责将现场所有临时设施拆除,将建筑垃圾清运出场,做到工完场清,并承担相关费用;5)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具体保护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无条件做好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直至正式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该费用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成品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市政道路通畅,并自行解决好与四邻的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降尘等问题,降噪、降尘、渣土证等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协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h、不论材料以何种方式供应,承包人都必须对工程上使用的所有材料与监理共同进行检查和验收,做好开箱检查、抽样、封样、送检等工作,并保证所有用于工程上的材料及设备符合本工程所涉及的有关规范及设计的要求。否则,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承包人还应负责材料设备的卸货、堆放和保管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g、承包人同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为工程变更、发包人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等原因,将可能对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项目、材料品种和工程数量进行增加或删减,合同价按合同约定调整。f、竣工后将临时设施拆除、淤泥堆放符合招标人要求、建筑垃圾及渣土应及时清运出场,否则发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拆除、清场,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工程款中扣回。d、开工前承包人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并有义务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如有需要修改或澄清的内容,承包人应及时制定相关方案报发包人及监理认可后实施。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提前10天协调解决好上述矛盾、问题而造成的工期、费用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c、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对现场进行详细的测量和勘察,如因承包人未能很好地审核图纸和对现场进行详细的测量与勘察,而造成施工中不得不返工的责任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b、遵守政府和市容、环保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n、严格要求对堆放的施工材料进行覆盖,开挖进行带水作业,加强清尘冲洗;各项工序紧密衔接,快速规范施工,尽量减少扬尘的影响;完工后及时清场,减少扬尘污染;针对为保证交通需要而必须在夜间施工的工地,将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实施,同时主动与住户沟通,争得理解和谅解。m、承包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雇员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如因雇员的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纠纷,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l、承包人应积极协调处理扰民与民忧问题。因场地管理不善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k、承包人应积极主动核对图纸中的标高、轴线、预留洞口尺寸等技术数据,充分理解设计意图。若由于明显的设计图纸问题(例如尺寸标注不闭合、文字标识相互矛盾等)和发包人(监理)不正确的指令,承包人发现后有口头或书面告知义务,否则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损失,也不能免除承包人责任。j、在招标文件给予的条件范围内,为完成招标工程项目内容所必须采取的措施由承包人负责。为保证施工安全,在施工中必须增加的措施,由承包人负责实施,所发生的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i、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不得以问题、争议未及时解决而停止施工,如承包人因此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o、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移交的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出现的文明施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部门的通报,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人民币伍万元至贰拾万元处罚的权利,并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签约价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非不可抗力原因,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不到岗或无故缺岗,按每发现并查实一次,罚款4000元/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解除合同。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施工过程中若有擅自离开的,按每发现并查实一次,罚款2000元/人,发包人将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施工过程中若有擅自变更,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施工现场的,需提前报告发包人、监理人,经发包人、监理人批准后才可离开施工现场,否则承包人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签约价0.2%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一切损失。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7日内。3.3承包人人员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分包。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
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在工程交付正式竣工验收前,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发生成品损坏,承包人负责予以修复,费用自理;如交付后,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继续保护,费用另行商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1)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或设计变更,按照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优化或修正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监督、现场协调。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7)在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对工程款支付的审查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查权。(6)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费用索赔或工程延期的审查权,但最终应当报发包人同意。(5)对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的检查、监督权。(4)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的检验监督。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并报告发包人;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并报告发包人。承包人得到监理单位复工令后才能复工。(3)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2)主持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重要协调事项需事先向发包人报告。
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监理人相关办公、生活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9)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的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8)有权要求更换承包人的施工现场人员。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施工现场人员。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
5.工程质量(3)/。(2)/;(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至少须提前一天通知监理人。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1质量要求
(3)除执行通用条款的相关规定外,承包人应按规范施工并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在安全管理方面除正常进行安全学习、安全教育外,同时应高度重视工程施工时的安全工作,安全措施要落实到位,应急措施必须跟上,对于不重视安全工作,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赔偿费用。(2)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第三方人身安全。发包人和承包人需携带标示或胸牌或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带领下方能出入现场,否则一律不得随意出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实行文明施工管理,并随时接受行政监督机构及其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现场安全考核管理办法。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负总责,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本工程在整个施工期间杜绝一切人身伤亡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发生上述事故,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约;在施工期间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承包人除了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罚外,承包人赔偿发包人违约金5万元;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最高处以经济罚款20万元。承包人应保证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用的全部工器具、设备、施工机械及现场设施等的安全、性能和状态完好,能够实现预定的作用,满足合同约定和业主代表的合理要求。与工程有关的大、中型施工机械、现场变配电设备以及重要施工器具等的检修、维护须提前7天通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现场安全考核管理办法。除执行通用条款的相关规定外,承包人应按规范施工并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在安全管理方面除正常进行安全学习、安全教育外,同时应高度重视工程施工时的安全工作,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必须落实,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第三方人身安全。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南京市人民政府第237号令关于《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南京市政府第287号令关于《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江宁政办发(2007)157号文规定的标准实行文明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负总责,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交管理计划。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保证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中不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防尘费用(扬尘费)由承包方根据相关规定自行考虑,已计入合同总价,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未单独列项的,亦视为已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日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需要确认的文件后5日内予以答复。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收到施工图后,应在七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文明施工标化现场方案报监理人和发包人。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双方协商办理。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双方协商办理。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10日内。7.3.1开工准备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另行协商。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4测量放线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的2%。每推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4000元/天的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10年及以上一遇的最大降水(雪)量,最高(低)温度(以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标准为准);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需求确定。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设计变更、发包人认可的现场签证。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本缺项工程项目的,应当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如上述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
3)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承包人在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包人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变更估价申请,如未提出,视为放弃本次变更估价。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B、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本款中第1)条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A、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照本款中第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2)因发包人原因进行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D、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另行协商。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日内。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日内。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具体执行苏建价[2008]67号文规定。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承包人应对发包人发出的要求进行响应,暂列金额余额归发包人所有.10.8暂列金额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投标截止日前28天。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材料价格风险执行《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规定。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全部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内,不再另行计取。(5)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和各类资料能够采取或应当采取的各类措施和方案的风险。(4)现场条件不利的风险(包括场地环境、基础设施、气候风险影响)。(3)投标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2)变化幅度10%(含)以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
D、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本缺项工程项目的,应当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如上述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工程量按施工中实际施工图纸+签证+变更计算,招标时工程量清单未施工的项目,竣工价款结算时应予以扣除(包括措施费),综合单价原则上按合同单价(投标单价)执行,执行方法如下: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B、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本款中第1)条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A、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照本款中第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3)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人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2)政策性调整的风险结算: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前28天,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时,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承包人达到招标文件关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励标准的,发包人按要求支付奖励费用,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按承包人所达到的创建目标支付奖励费用。
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
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按201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见12.4.1。
本项目工程款:完成工程量100%且竣工验收合格的当年支付合同价款30%,合同签订第二年经审计部门结算审计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合同签订第三年付至审定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满两年后付清。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注:所有工程支付款必须由发包人指定的现场代表签字确认有效的工程量和相应的产值后,给予办理工程款支付的手续。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发包人单位财务规定支付。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发包人单位财务规定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每滞后一天赔偿4000元违约金。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工期。
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叁份。。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根据进度款支付周期节点时间15日内。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3%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工程保修期为: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15.4.3修复通知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5)承包人不按规定支付工人工资和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每发生一次投诉,一经查实,处以20000元/次的违约金。承包人如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的采购,被发包人查获,每发现一起,处以20000元/次的违约金。(4)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不得擅自变更,开工时和施工过程中若有擅自变更,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费用。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除法定假日外必须常驻现场,否则处以4000元/天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10日内撤换调整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新项目经理人选需经发包人同意。(3)因承包人违约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2)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若质量未达到要求,发包人按合同总造价10%给予承包人罚款且承包人应进行整改直至达到约定质量等级。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由此而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竣工工期滞后于合同工期,见本合同中7.5.2条款。此违约金并不解除因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B、若承包人擅自停工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或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本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必须在5天内无条件退场,逾期退场的,每延期一天支付发包人10万元违约金。同时,发包人将按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的70%给予结算,承包人并承担由此而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A、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技术文件(包括竣工图纸、签证等)、工程款发票等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每迟一天,发包人在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内扣除4000元的违约金。同时并不解除承包人继续交付上述技术文件的义务。因承包人原因未依据本合同履行义务,完成本工程范围的工作,发包人有权按以下约定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6)承包人不按合同履行应承担的工作,对工程进展造成影响时,发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完成合同约定承包人该项工作,因此产生的直接、间接费用从承包人应得的款项中获得,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偿付。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发包人投保内容由发包人自行确定。2、承包人投保内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三方人身险以及其他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必须要办理的相关保险。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9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投标人自理。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3)施工过程中涉及到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消防、治安、人口管理等需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对临近居民和行人的施工期间的影响等,由承包人负责直接处理,需发包人配合的,发包人提供必要的配合。(2)应与周边居民处理好各方面关系,自觉做到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不符合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或监理的统一协调。承包人必须按“标准化现场”的要求规范管理,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并要求:生活区与施工区分开;临时设施使用彩钢板搭设、现场办公设施使用彩钢夹芯板搭设(发包人提供的现有用房除外);道路及场地标化现场硬化要求;围挡必须满足市容部门要求;生活污水规范排放,生活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定期清运;场地雨水和施工地下水排入发包人指定的排水沟或排水井内。必须严格执行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1)必须严格按照南京市人民政府第237号令关于《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南京市政府第287号令关于《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其它补充条款21补充条款
(9)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方面如不符合相关规定,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做好所属安全生产工作;(7)承包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需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由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按照发包人相关管理规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6)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的执行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除非该设计变更属结构性重大变动,同时也符合价款调整的相关条款之规定,否则所有设计变更均不得作为延长工期的理由。(5)工程各分部分项一次检测不合格,承包人除承担返工费用外,还需承担后续检测费用以及因延期交付给发包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相关费用。(4)工程师发出的会议纪要中的决议部分,承包人应将其视为指令执行,如对决议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会议纪要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决议内容。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协议书附件:附件(12)工程签证应由四方签字确认(建设、施工、监理、审计),电脑打印、注明部位、原因、施工做法、工程量、时间、编号等。施工单位还需加盖公章。(11)协助交警的交通维护;按交通部门要求设置临时交通安全警示牌,临时标线;土场的施工便道;土源、弃土场场地相关费用;运输车辆等造成其他路面及路面设施损坏的维修;运输路线洒水保洁;迎接上级检查及现场所需的横幅,宣传展板等;开工庆典、公告相关费用;泥浆池、预制场地相关费用;非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有管线、构筑物保护费用;施工开挖前对地下管线进行人工或设备探测,形成报告;施工过程中探管费用;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停置台班、二次机械进退场、人员窝工及相应管理人员工资、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临时设施搭建及拆除(含土地租金)所有费用。上述所列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竣工工程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10)设计图纸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外增、减工程量需办理工程洽商、变更、签证手续后方可计入工程竣工结算;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格式附件11-1:材料暂估价表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附件11-3:暂估价一览表格式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序号 | 材料、 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装修工程为2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四、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5: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4: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发包人名称):履约担保附件8:
担保人:(盖单位章)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预付款担保附件9: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承包人):支付担保附件10:年月日
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四、代偿的安排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五、保证责任的解除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免责条款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八、保函的生效(2)向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七、争议解决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传真: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章)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11-1:材料暂估价表附件11:年月日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磋商文件密封档案袋及封面格式六大队内部沥青路及篮球场改造项目(正本或副本)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磋商时间:六大队内部沥青路及篮球场改造项目(正本或副本)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磋商时间: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 专业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金额 |
小计: |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NJCG-2022HYT-0056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致:磋商申请及声明一、磋商申请及声明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
6.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2.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1.按磋商需求的磋商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
(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联系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10.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注册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NJCG-2022HYT-0056号,项目名称,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联系电话:
三、磋商报价汇总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项目名称:六大队内部沥青路及篮球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NJCG-2022HYT-0056磋商报价汇总表
磋商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人民币 元 | 备注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 份 副本: 份 | |
其它 | (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 |
磋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报价为全包交钥匙工程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或服务的价格体现。磋商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会议培训、现场勘察、交通车辆、编制报告等直至验收合格之前全部费用,及其相应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实施过程中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采购文件中是否有提及。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磋商报价中。成交后,综合单价不予调整。最终结算款项按经甲方确认的服务企业数乘以成交综合单价计算,以甲方最终审核为准。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说明: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名称:六大队内部沥青路及篮球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NJCG-2022HYT-0056商务条款响应表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按工程量清单格式编制磋商分项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序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 明 |
1 | 磋商申请及声明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营业执照副本 | ||
4 |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
5 | 项目经理证书、安全证 | ||
… | … | … | … |
(行数不够,自行添加) |
技术规格偏离表六、技术规格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注: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一字不漏照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项目名称:六大队内部沥青路及篮球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NJCG-2022HYT-0056(由投标人据实提交)
序号 | 磋商要求 | 磋商实际响应 |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备注 |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4.请投标人根据磋商实际情况填写,如果磋商实际响应与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有实质性偏离的,将作无效磋商处理。3.请如实填写偏离表,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进入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注:1.按照项目需求详细填列。日期:年月日
(3)成立或注册日期:(2)地址:传真/电话:邮编:(1)名称:(一)名称及有关情况:要求尽可能简短精炼。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
(2)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1)企业发展简史(二)投标人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6)投标人在南京地区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5)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4)法人代表姓名:
八、类似项目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三)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法人 | 建设规模 | 已完成的 成果 |
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配备一览表九、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配备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
十、拟配置的工具及设备,其他物耗表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序号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学历身份证号执业证书主要资历及担任过的职务1项目负责人2345…序号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学历身份证号执业证书主要资历及担任过的职务1项目负责人2345…
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一)拟配置的工具及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购置 单价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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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
施工组织方案十三、施工组织方案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证明十四、资格证明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投标人自拟)
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格式由投标人自定,据实提交,含公司各类资质及获奖情况)
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0年月日十六、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日期:年月日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信用得分 | 星级 | ||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 | |||
信用承诺 |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 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 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 O 年 月日 |
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单位的六大队内部沥青路及篮球场改造项
且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建设工
投标人个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2022期:月4
年
5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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