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图书馆2022年图书资源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0.00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zlt-wh-222051-2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毛鑫宇15902752039
中标公司武汉超星数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图书馆2022年图书资源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ZLT-WH-222051-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2053496-3204
三、项目名称
图书馆2022年图书资源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超星数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融创智谷C2-1
中标(成交)金额:20(%)
货物类 |
名称:2022年北校图书馆电子图书采购 品牌(如有):超星电子书 规格型号:超星电子书 数量:1批 单价:15.万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强(组长);陈莉;郑俊惠(采购人代表);邵敏;徐洁;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9-13
2、评审地点: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子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人应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2250元)及前期审查费(¥450元)
2、收费金额:0.2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83号
联系方式:18163551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航空路26号
联系方式:15902752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鑫宇、胡智杰、熊彬、胡佳康、马晶晶
电话:15902752039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第三次图书馆2022年图书资源采购100万-招标文件发售稿.pdf第三次图书馆2022年图书资源采购100万-招标文件发售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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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图书馆2022年图书资源采购合同公告2022-07-14
-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图书馆2022年图书资源采购合同公告2022-07-14
-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图书馆2022年图书资源采购合同公告2022-07-14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09/notice_604a4d1b0f7a449f8e7e5c18bdb1d8d0.html
图书馆2022年图书资源采购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
采购人: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编制时间:2022年5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
1.1.1项目名称
图书馆2022年图书资源采购
1.1.2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100万元。最高限价97万元
1.2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
完成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图书馆2022年图书采购
1.3预算绩效目标
(1)投入指标:项目绩效目标合理、资金到位率100%。
(2)过程指标:项目管理必须要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进度
达标、质量过关、资料完整、监督有效。财务制度健全,做到专人负
责,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金使用合规,支用规范、监控有效。
(3)产出指标:完成本项目规定采购内容、达到预计质量目标、
有效控制成本消耗。
(4)效果指标:关注本项目货物使用对象满意度,并根据项目行
业特点关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二、需求调查情况(本项目不适用)
(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采购项目,应
当开展需求调查。)
2.1产业发展状况
2.2市场供给情况
2.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2.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
2.5其他相关情况。
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本项目不适用)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
会公众的意见。)
四、采购需求
4.1采购标的汇总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包号 \n | 标的\n序号 \n | 标的名称 \n | 品目分类\n编码 \n | 计量单位 \n | 数量 \n | 是否进口 \n | 是否创新产\n品 \n | 绿色发展 \n | 预留 \n |
1 \n | 1 \n | 2022 年南校区图书\n馆纸质图书采购 \n | A0501 \n | 1 \n | 批 \n | 否 \n | 否 \n | 否 \n | 本 项 目 包 非 专 门\n面向中小企业 \n |
2 \n | 1 \n | 2022 年北校区图书\n馆纸质图书采购 \n | A0501 \n | 1 \n | 批 \n | 否 \n | 否 \n | 否 \n | 本 项 目 包 非 专 门\n面向中小企业 \n |
3 \n | 1 \n | 2022 年南校区图书\n馆电子图书采购 \n | A050103 \n | 1 \n | 批 \n | 否 \n | 否 \n | 否 \n | 本 项 目 包 专 门 面\n向中小企业 \n |
4 \n | 1 \n | 2022 年北校图书馆\n电子图书采购 \n | A050103 \n | 1 \n | 批 \n | 否 \n | 否 \n | 否 \n | 本 项 目 包 专 门 面\n向中小企业 \n |
(“采购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进行分类和细化,供应商报价和合同的对应标的应
与采购需求文件中的采购标的一致;绿色发展应填写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金额;“预留”应填写按规定面向中小企业
等预留的金额和占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请附有关论证和审核材料)
4.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4.2.1第一包、第二包技术要求
(1)采购数量
1.本次招标图书拟购册数总数不少于1.24万册,复本量为3本,所提
供图书出版时间为2022年1月以后的图书出版物(图书馆指定需求的图书
除外)。
第1包:“2022年南校区图书馆纸质图书采购”拟购册数总数不少于
0.74万册,以教育类图书为主,总金额为37万元。
第2包:“2022年北校区图书馆纸质图书采购”拟购册数总数不少于
0.5万册,以教育类图书为主,总金额为20万元。
2.本次各包采购图书的总实洋不超过各包项目预算金额,项目预算金
额为采购人各包采购的各类书目最多达到的金额。采购图书总数量不低于
拟购册数,各类书目的准确数量根据采购人的具体需求进行相应调整。
(2)图书主要收藏范围
根据采购人提供学院目前所开设专业提供采访书目。
(3)供货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北校区图书馆的具体要求进行相
关的工作并具有到馆加工和馆藏排架的能力,同时须按规定的合理期限完
成相关工作。
1.套册书需要整套发货,卡片式、全光盘式等不方便收藏的图书不发
货;送货清单(电子版)上的每种图书需要标明原始订单号。
2.每册图书需加装RFID电子标签。使用超高频电子标签(全频段
860-960MHz,图书加工前电子标签样品需到采购人单位测试灵敏度。)
外文原版图书也要进行编目加工。按外文图书的标准著录,并按采购
人要求进行贴磁针、盖馆藏章、贴条码、编馆藏数据、贴书标等全加工。
3.随书免费提供按《中国机读目录格式》(CN-MARC)和CALIS书目数
据为标准著录的编目数据。编目数据以套录为主,自编数据必须标准、规
范。编目数据以光盘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并负责解决采购人在数据导入
时出现的问题。
4.投标人编制新书书目数据须执行以下标准、文件、规则:
(1)《国际标准书目录(ISBD)总则》及各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献著录总则》(GB3792.1-83);
(3)《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
(4)《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行业标准)。
5.投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图书编目及加工服务:包括盖馆藏章、贴磁
条、贴条形码、电子标签、打印并粘贴书标、提供上架服务等。投标人应
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免费安排适量经过培训的熟练的编目及加工人员到采
购人图书馆协助进行数据录入和图书加工相关工作,并保证所派人员的相
对稳定。书标竖向贴于书脊,书标底边距书脊底部2厘米,书标表面加贴
一层透明胶,要求平整。编目和加工如不合格,投标人应及时负责图书退
换、数据重加工等相关工作。
6.投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送书上门服务。图书送达图书馆时,应按每
批一总单、每包一清单、每包按分类号同类打包(并标明,如F1、F2或
F8等等)的要求,即每批次应附总单(注明书名、种数、册数、ISBN号、
出版社、出版日期、价格(单价、总价)、批次及发货日期等),打包图
书应在每包内附该包清单(注明书名、种数、册数、ISBN号、出版社、
出版日期、价格(单价、总价)、包次及发货日期)。
7.投标人须保障供货图书质量。投标人提供给采购人的图书必须是国
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正版、正价新书,不得掺杂特价图书,不得更改报订
的图书或搭配图书。并且保证所供图书的完整性,不得有错页、缺页、漏
页、图文不清、倒装、污损、受潮、缺附件等情况出现。如发现盗版、特
价图书,必须及时收回,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投
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所供图书如有质量问题,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
应负责包退、包换,不能以已加工等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
投标人承担。出现装订、印刷质量问题和损坏的图书以及提供图书的品种
和数量与订货单不符时,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退换。图书馆验收图书时发现
有印刷、装订或污损等质量问题的图书无条件退书,退书所产生费用由投
标人承担;对图书馆多订、重订的图书进行调换或退货。
8.本次所供图书主要通过现采、书目预定和网上订购等方式。所有图
书必须由采购人图书馆采购人员进行现场挑选后再供货,投标人不得擅自
进行配送,否则投标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退货。所有现采和订单购买的图
书到书速度为从报订到送馆时间为60个日历天以内,超过到书期限且未
经采购人认可的图书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投标人图书信息不明确或错误而
导致的采购人误订购图书,图书到货后,采购人可以退货,投标人不得拒
绝。现采到书率不得低于98%,书目预定到书率不得低于95%。
9.重点出版社:9.1、社科类:安徽人民出版社、北京出版社、长春出
版社、重庆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法律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吉
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人民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经济科学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青岛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上海
人民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知识产权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
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
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社、中国社会出版社、中国时
代经济出版社、中信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
9.2.科技类:电子工业出版社、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
社、机械工业出版社、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
社、人民军医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上海科学技术
出版社、星球地图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中国纺织出版社、中国建筑
工业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9.3.大学类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重庆大
学出版社、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南师范
大学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9.4.教育类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广东教育出版社、江苏教育出
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
9.5.古籍类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黄山书社、岳麓书社、中华
书局
9.6.文艺类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人民文学出
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浙江摄影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10.投标人须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并同时提供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开
户行等,图书按要求完成所有的加工,经验收合格后分两次付清全款。所
有图书均以实洋结算。
11.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订单配送图书。
12.采购人急需图书在网站上购买的应及时配送。
4.2.2第三包、第四包技术要求
(1)采购数量
1.本次招标图书拟购册数总数不少于2.2万册,所提供图书出版时间
为2013年1月以后的电子图书出版物(图书馆指定需求的图书除外)
第3包:2022年南校区图书馆电子图书采购”拟购种数总数不少于
1.4万种,金额为25万元),以教育类图书为主。
第4包:2022年北校图书馆电子图书采购”拟购种数总数不少于0.8
万种,金额为15万元),以教育类图书为主。
(2)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中文电子图书采购,全部为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数字化电
子图书,不包含扫描版电子图书。
2、采购范围:中文、全文电子图书(网络原创小说除外),电子图书
类型主要包括:专业性图书(涵盖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外语类图书、中
外小说类图书、历史类图书、励志类图书、政治类图书等。电子图书的阅
读对象为大学层次,不包含中小学层次的电子图书。采购电子图书的出版
时间范围原则上为2013年至今,读者特殊需求的,可少量采购2013年之
前的电子图书(经采购人同意)。
3、重点合作出版社名录:人民邮电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化学工
业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中国人
民大学出版社(即北京人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国防工业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中国电力出版社、中国铁道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
(3)技术参数及要求
1、版权要求
电子图书符合国家数字图书馆标准与规范建设,纳入文化部和财政部
推出的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所有的中文电子图书均有出版社授权和
作者的双重授权;所有电子书全文均有出版社的数字授权水印,版权清晰。
2、格式要求
电子图书格式需符合国家数字图书馆示范工程标准,电子书的文件格
式要求为:ebk、cxbf、PDF、TXT、EPUB。若成交单位在以后将同本电子
书的文件格式升级再版,则免费更新该版本电子书。
3、质量要求
电子图书需遵循图书的原版原貌,图文清晰,文字差错率不高于万分
之一。
4、系统平台及检索要求
电子图书须整合到我馆OPAC系统上,所有电子图书与我馆OPAC系统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计,要求方案合理可落地; \n(1)完全满足以上方案内容要求的,得 4 分。 \n(2)部分满足的,得 3 分。 \n(3)有明显缺陷瑕疵的,得 1 分。 \n(4)未响应的,得 0 分。 \n | |||
3 分 \n | 订单信息反馈: \n投标人接到订单能在 7 天内反应无法订到的图书,并且能\n反馈采购方错订的图书 3 分; \n接到订单后能在 2 周内反馈无法订到的图书 2 分; \n接到订单后 2 周后反馈无法订到的图书 1 分; \n不反馈 0 分。 \n | ||
售后\n服务 \n | 6 分 \n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预定、现\n采、加工实力、图书更换时间及相应的经济承诺 )进行打\n分: \n符合度:方案需对以上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n评标项无关内容; \n完整性:方案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描述,不得\n存在描述缺项; \n合理性:方案需依据项目内容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科学设\n计,要求方案合理可落地; \n(1)完全满足以上方案内容要求的,得 6 分。 \n(2)部分满足的,得 4 分。 \n(3)有明显缺陷瑕疵的,得 2 分。 \n(4)未响应的,得 0 分。 \n | |
售后\n服务 \n | 2 分 \n | 承诺能够上门进行加工服务得 2 分。 \n | |
总分 \n | 100 分 \n | 100 分 \n | 100 分 \n |
第三包、第四包:
\n\n\n\n\n\n\n\n\n\n\n\n\n评标项目 \n | 评标 \n分项 \n | 分值 \n | 子项目及分值 \n |
价格得分 \n30 分 \n | 报价得\n分 \n | 30 分 \n | 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综合折扣率最低的为评\n标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30 分) \n2、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n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D/投标综合折扣率 V)\n×30 \n |
商务得分 \n34 分 \n | 类似业\n绩 \n | 8 分 \n | 投标人近 2 年完成的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份 2 分,\n最高分 8 分。(提供业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n |
商务得分 \n34 分 \n | 类似业\n绩 \n | 4 分 \n | 上述业绩用户评议良好的(附用户评议证明文件加盖\n公章复印件)每项得 1 分,满分 4 分。 \n |
商务得分 \n34 分 \n | 保证信\n息安全\n等级证\n明 \n | 3 分 \n | 投标人需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证书且安全等\n级不低于二级,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要提供等\n级测评报告首页、信息系统等级测评基本信息表页以\n及等级测评结论页) \n |
商务得分 \n34 分 \n | 标准规\n范 \n | 2 分 \n | 投标人提供的电子图书符合国家数字图书馆标准与\n规范建设的得 2 分。(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n |
商务得分 \n34 分 \n | 版权证\n明 \n | 2 分 \n | 投标人合作出版社的数量达 200 家以上的得 2 分,否\n则不得分。(需提供出版社出具的委托证明、数字作\n品授权书或协议。) \n |
商务得分 \n34 分 \n | 版权证\n明 \n | 15 分 \n | 上述合作出版社中满足采购需求的重点合作出版社\n名录:人民邮电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化学工业\n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电子工\n业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即北京人大数字科\n技有限公司)、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商务印书馆、\n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国防工业出版社、中国经济出\n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中国铁道出版社、立信会计\n出版社的,得 15 分,缺 1 个出版社扣 1 分,扣完为\n止。(需提供以上出版社出具的委托证明、数字作品\n授权书或协议。) \n |
技术得分 \n36 分 \n | 技术方\n案 \n | 1 分 \n | 所有电子图书支持永久镜像到本地,也可以存放到云\n端托管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承诺) \n |
技术得分 \n36 分 \n | 技术方\n案 \n | 1 分 \n | 用户采购的电子书可以整合到 opac 系统上的得 1 分,\n否则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承诺) \n |
技术得分 \n36 分 \n | 技术方\n案 \n | 1 分 \n | 电子书无并发数限制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需提\n供相关承诺) \n |
技术得分 \n36 分 \n | 技术方\n案 \n | 2 分 \n | 提供 app 阅读,支持阅读电子报纸全文的得 2 分,否\n则不得分;(需提供截图证明,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n相关承诺) \n |
技术得分 \n36 分 \n | 技术方\n案 \n | 2 分 \n | 可以提供数字版流式 EPUB 格式电子书全文的听书服\n务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截图证明,且投\n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承诺) \n |
支持微信小程序阅读服务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需
2分
提供截图证明,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承诺)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2 分 \n | 投标人能够提供电子书本地版订购软件的得 2 分,否\n则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承诺及平台截图证明文件) \n | |
6 分 \n | 采购人可以通过后台统计电子书使用情况,包括:统\n计点击量、下载量、授权 IP 地址段、时间段阅读时\n长,是否阅读完毕、具体阅读时间、有分析功能。功\n能完善的得 6 分,存在功能缺陷的每处扣 1 分,扣完\n为止。(需提供相关承诺及平台截图证明文件) \n | |
4 分 \n | 电子书支持在 PC 端各浏览器、APP、微信、IPAD 实现\n阅读,每支持一种得 1 分,最高得 4 分。(需提供相\n关承诺及平台截图证明文件) \n | |
5 分 \n | 根据电子书阅读方式以及各种阅读方式下版面文字\n清晰度等综合评议:版面精美、文字清晰的得 5 分,\n版面可行、文字较清晰的得 3 分,版面基本可行、文\n字模糊的得 1 分(需提供截图证明,且投标文件中需\n提供相关承诺) \n | |
4 分 \n | 1.能提供电子图书的标准 CNMARC 数据,并根据图书\n馆要求做好编目数据。 \n2.图书馆导入自动化系统实现电子书的财产管理,并\n能倒出财产清单供采购方财务备案。 \n3.能在 OPAC 上发布,满足教育部关于电子书计算馆\n藏量的要求。 \n4.可导出 excel 表格。 \n以上功能完善的的得 4 分,存在功能缺陷的每处扣 1\n分,扣完为止。 \n | |
售后服\n务 \n | 6 分 \n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遇到\n故障的处理时间、相应的经济承诺)进行打分: \n符合度:方案需对以上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n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 \n完整性:方案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描述,\n不得存在描述缺项; \n合理性:方案需依据项目内容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科\n学设计,要求方案合理可落地; \n(1)完全满足以上方案内容要求的,得 6 分。 \n |
(2)部分满足的,得4分。
(3)有明显缺陷瑕疵的,得2分。
(4)未响应的,得0分。
总分,100分
附件2: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乙方:
签订日期:2022年月日
甲乙双方根据有限公司受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委托的图书馆
2022年图书资源采购的招标文件、的《投标书》
以及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就图书馆2022年
图书资源采购的供货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签订本合同。双方应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并各自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货物名称、型号、数量以及单价(表一)
表一:货物名称、型号、数量以及单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n号 \n | 名称 \n | 型号和规\n格 \n | 数量 \n | 制造商\n名称 \n | 单价 \n | 总价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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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总计: \n | 总计: \n | 总计: \n | 总计: \n | 总计: \n | 总计: \n | 总计: \n |
2、价格
合同总价:
3、技术要求
乙方所供货物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以及乙方《投
标书》中对所投标产品的技术响应。
4、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
4.1交货时间:
4.2交货地点:乙方将货物免费送往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4.3收货单位: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4.4交货及验收标准:甲方按招投标文件进行验收,乙方提供的货物
必须是全新的(包括零部件),并且符合国家质量性能检测标准及该产品
的出厂标准。
4.4.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其《投标书》的承诺供货,配置不得随意缺
少和改变。
4.4.2交货时要求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各种技术性能良好;所有随机
配套件、说明书、保修卡等技术资料和文件齐全。
4.4.3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
等不符合采购要求及双方约定的,在妥为保管的同时,应在十五天内向乙
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
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4.4不符合上述条款之一者,甲方有权拒收。
4.4.5甲方按上述要求验收完毕后填报验收报告,作为付款的凭证。
5、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无预付款,供货完毕凭甲方签署的货物验收单
及乙方出具的全额货款发票,甲方在三十日内一次付清所有货款。
6、培训及售后服务
6.1乙方销售的所有产品,均为乙方正常生产、销售的产品,产品质
量稳定。
6.2乙方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人员配备充足,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48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
6.3乙方负责货物销售、配送、售后、联络等工作,能保证48小时
内供货。
6.4乙方对售出产品,为甲方使用人员免费进行培训,直到使用人员
熟练操作为止;如使用单位出现人事变动,乙方将免费给用户提供后续培
训服务;以上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6.5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出现质量问题,随时
免费更换。
6.6除以上承诺外,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产品三包管理
规定。
7、合同转让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整个合同或部分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拒
付款项,并视乙方违约。
8、专利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中国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
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
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
9、违约责任
9.1乙方违约责任
9.1.1乙方所提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
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9.1.2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自动丧失本次中标资格。
9.2甲方违约责任
9.2.1甲方非质量原因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30%
作为违约金。
9.2.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的1‰向乙方偿付延期
付款的违约金。
9.2.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
损失。
9.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乙方延误交货或不能交货,或由于不可抗力
原因影响甲方付款,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但在不可
抗力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尽快以书面、传真等形式,正式通知对方,对不
可抗力的解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0、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在不违背上述条款的原则下,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本合同需要修改或补充时,双方应签署书面文件加盖法人公章后有效,
并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2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
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由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10.4本合同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
三份。
\n\n\n\n\n甲 方 \n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n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 83 号 \n法定代表人: \n委托代理人: \n单位负责人: \n邮编: \n电话: \n传真: \n \n \n \n \n(盖章确认) \n | 乙 方 \n \n地址: \n \n法定代表人: \n委托代理人: \n经办人: \n税号: \n开户银行: \n帐号: \n \n \n \n \n(盖章确认) \n |
六、审查情况
2022年5月11日,第三方组织相关专家对《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图书馆2022年图
书资源采购的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实施了一般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按照《政府采
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内容确定采购需求、编制实施计划。专家组同意该项
目的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通过审查。
武汉市政府采购项目
图书馆2022年图书资源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货物类电子标)
项目名称:图书馆2022年图书资源采购
项目编号:HBZLT-WH-222051-2
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号:J22053496-3204
采购人: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代理机构: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零二二年八月
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和评标
六、授予合同
七、公告、质疑
八、相关条文解读
九、其他注意事项
十、适用法律
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文件
一、投标书
二、投标一览表
三、投标附录函
四、投标保证承诺书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的承诺书
七、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证明(若有)
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十一、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十二、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十三、投标方案及内容
十四、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十五、售后服务、培训计划及相关承诺
十六、检验、测试与验收
十七、其他证明文件、资料等
十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十、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二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十二、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证明材料
二十三、政府优先采购相关证书
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图书馆2022年图书资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服务电话:4006398178)获
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LT-WH-22205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2053496-3204
3.项目名称:图书馆2022年图书资源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00万元
6.最高限价:15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并签订合同之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
子图书的供货,本地镜像安装、远程访问账户开通、以及编目数据录入图书管理系统等工
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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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并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详见《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6.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
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
点: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
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4006398178。
3.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
(http://fscg.whszfcg.com:9090/)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
式为: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
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
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
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
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
散采购)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
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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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08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进行投标文件解
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
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1)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
采发[2020]5号)
(2)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政府采购保函
1.相关政策: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2〕
341号)
2.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http://27.17.40.162:8000/zfcgGuarantee.html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83号
联系方式:027-81704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
联系方式:027-85492633/027-8549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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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鑫宇、胡智杰、熊彬、胡佳康、马晶晶
电话:027-85492633/027-85492605
20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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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
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采购人 |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3 | 监督管理部门 | 武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4 | 项目名称 | 图书馆2022年图书资源采购 |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7 | 招标范围 | 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需求,完成实施及全部货物的供货、检测、调试和相关服务等。 | ||||||
8 | 投标货币 | 人民币 | ||||||
9 | 付款方式 | 据实结算 |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
11 |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 □本项目不适应√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组织,考察或答疑时间:考察或答疑集中地点: | ||||||
12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不允许分包,其他内容可以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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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 | ||
13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接受√不接受 |
14 | 政府采购政策 |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落实价格核减政策)□本项目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投标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2.投标人如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人如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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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按照财库[2020]46号文第九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符合鄂财采发〔2021〕8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所提供产品列入财库〔2019〕19号文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下称为节能品目清单”)的,给予该项产品所占价格的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鉴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尚未建立,如供应商认为所提供的产品符合“节能品目清单”产品强制优先采购相关政策的,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⑴所提供产品所在“节能品目清单”的品目类别(说明提供具体的所属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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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据来源自财库〔2019〕19号文件);⑵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具体认证机构名;单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⑶所提供产品属于“节能品目清单”内产品须单独分项报价;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只对属于节能品目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作为采购时实质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7.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规定,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①所提供产品列入财库〔2019〕18号文件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下称为“环保品目清单”)的,给予该项产品所占价格的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鉴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尚未建立,如供应商认为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环保品目清单”产品优先采购相关政策的,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⑴所提供产品所在“环保品目清单”的品目类别(说明提供具体的所属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数据来源自财库〔2019〕18号文件);⑵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 ||
15 | 资质要求 | 详见第一章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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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十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
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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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
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
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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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
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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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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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
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
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
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
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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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投标人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
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
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
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
的企业。
投标人如是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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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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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
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
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
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
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
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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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证明材料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
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
企业。投标人如是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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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政府优先采购相关证书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
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
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
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
的企业。投标人如是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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