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中小学安装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系统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6日
采购人(全称): 茶陵县教育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智慧用电电丁丁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茶陵县中小学安装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系统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株茶财采计〔2024〕000118
(3)项目内容: 茶陵县中小学安装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系统项目,(34所寄宿制学校安装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系统),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986600.00
大写: 玖拾捌万陆仟陆佰元整
(2)具体参数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本项目所有产品(含设备及软件)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支付总合同金额的60%,正常使用6个月后支付至总合同金额的95%,预留总合同金额的 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 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 年 5 月 1 日,完成日期: 2024 年6 月 14日。总日历天数: 45 天。
(2)安装地点: 各学校
(3)施工时应当保护当地环境,不得破坏校内外环境,不得出现扰民等现象。
4.合同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5)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
5.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1 、投标人所投产品质量保证期 1 年, 硬件设备免费质保 2 年;软件系统 3 年内免费升级。 质量 保证期结束后,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标书中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2 、项目整体质保期从整体项目终验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应包含质保期。
3、免费运维期内,中标人需制定实施维护计划,负责软、硬件系统的日常运行监测、维护,完成系统配置、调优。
4、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 30 分钟内响应,2 小时内到现场维修,一般故障 24 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经报采购人同意后延期修复。
5、质量保修期内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单位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
6、质量保修期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单位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7、质保期满之后,乙方仍需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材料、人工等相关费用据实结算。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订日 生效。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县财政局备案 壹份,代理机构 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4 月 28 日
合同订立地点: 茶陵县教育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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