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区工业供水厂提升改造一期项目—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145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mb-2023-029
预算金额1450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朱恒锋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丹妮178898779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6
公告正文
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区工业供水厂提升改造一期项目—设备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MB-2023-02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区工业供水厂提升改造一期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450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宏远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净水车间:增加模块化净水设备(Q=210m3/h)6 台,配套反应沉淀池、滤池排水 管路及阀门、连接走台等。2.加药消毒间:增加次氯酸钠发生器及电解电源 1 套,增加絮凝 剂储罐 2 个。3.综合水泵房:增加 1 号加压泵(Q=550m3/h,H=60m,P=160KW 变频)2 台及配 套管件阀门。(对以上施工内容进行材料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区工业供水厂提升改造一期项目—设备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区工业供水厂提升改造一期项目—设备材料采购)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或销售);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投入到本项目;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 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5)投标人须具有近半年缴纳社保证明及完税证明(至少提供 1 个月),近一年(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近 12 个月内基本账户开具的资信 证明;
(6)中标人须提供同类中标工程 3 项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7)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23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2023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10:00 至 14:00,16:00 至 20:00 在在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 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楼 301-4 室招标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06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 楼 301-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06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 楼 301-4 室
七、其他
致(投标人名称) :
受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分公司对 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区工业供水厂提升改造一期项目—设备材料采购组织公开招 标,现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项目编号:XJMB-2023-029
2. 项目名称: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区工业供水厂提升改造一期项目—设备材料采 购
3. 采购内容:1.净水车间:增加模块化净水设备(Q=210m3/h)6 台,配套反应沉淀池、滤池排 水管路及阀门、连接走台等。2.加药消毒间:增加次氯酸钠发生器及电解电源 1 套,增加絮 凝剂储罐 2 个。3.综合水泵房:增加 1 号加压泵(Q=550m3/h,H=60m,P=160KW 变频)2 台及 配套管件阀门。(对以上施工内容进行材料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 求)
4.交付使用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11 月 11 日;竣工日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50 日
历天。 交付日期即:根据采购方的供货通知,7 日内材料进场,满足施工要求视为履约。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或销售);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投入到本项目;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 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5)投标人须具有近半年缴纳社保证明及完税证明(至少提供 1 个月),近一年(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近 12 个月内基本账户开具的资信 证明;
(6)中标人须提供同类中标工程 3 项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7)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 标确认回函,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或复印 件加盖公章一套)。
(2)时间:2023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10:00 至 14:00,16:00 至 20:00。(3)地点: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分公司(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 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楼 301-4 室)领取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
9. 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06 日 11: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 文件送达指定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06 日 11: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 合楼 301-4 室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12. 本项目采购人: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可克达拉市绿野路 456 号
联系人:朱恒锋
联系电话:18999585929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分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楼 301-4 室
联系人:彭丹妮
联系电话: 17889877928、0999-832205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可克达拉市绿野路 456 号
联 系 人:朱恒锋
电 话:18999585929
电子邮件:29085150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分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 楼 301-4 室
联 系 人: 彭丹妮
电 话: 17889877928
电子邮件: 29059531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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