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汽开区前程街道2023年度城乡市容环境整治及拆违项目
金额
150.18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xf-2023-021
预算金额150.18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春宇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雪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9
公告正文

汽开区前程街道2023 年度城乡市容环境整治及拆违项目
(招标编号:JLXF-2023-02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汽开区前程街道2023年度城乡市容环境整治及拆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1828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前程街道办事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前程街道辖区范围(辖区面积55.7平方公里,人口4.5万人,5
个行政村,4个社区,11个小区216个栋、790个单元)内清理堆放物、清理清运建筑垃圾、
城市乱象整治、拆除违法建筑、拆除违规户外广告牌匾等工作。(按照计量和实际发生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汽开区前程街道2023 年度城乡市容环境整治及拆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汽开区前程街道2023 年度城乡市容环境整治及拆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
(1)供应商承接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附件。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近半年
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
其规定)。
③在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
为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附截图并加盖鲜章);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⑤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
项目投标;
(6)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拟投入的管理人员需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中备案可查);
(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竟争性磋商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
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
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
理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6日08时30分到2023年07月1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邮件报名。请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如法人办理
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邮箱
1441772148@qq.com, 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
开标室(从东门进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9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
开标室(从东门进入)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汽开区前程街道2023年度城乡市容环境整治及拆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鑫峰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繁荣路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7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XF-2023-021;
2、项目名称:汽开区前程街道2023年度城乡市容环境整治及拆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01828.00元;
5、最高限价:折扣系数不超过1.00;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前程街道辖区范围(辖区面积55.7平方公里,人口4.5万人,5
个行政村,4个社区,11个小区216个栋、790个单元)内清理堆放物、清理清运建筑垃圾、
城市乱象整治、拆除违法建筑、拆除违规户外广告牌匾等工作。(按照计量和实际发生结算)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末(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价款用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
(1)供应商承接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附件。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近半年
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
其规定)。
③在近三年内(2020 年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
为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附截图并加盖鲜章);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⑤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
项目投标;
(6)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拟投入的管理人员需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中备案可查);
(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
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
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
理人。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
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网上邮件报名。请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如法人办理投标
事宜则不需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邮箱
1441772148@qq.com, 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3、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7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开标
室(从东门进入)。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7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开标室
(从东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囗。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办库(2019〕75号)。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前程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长沈路13555号
联系方式: 0431-81622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处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系方式:0431-82226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雪
电 话:0431-8222619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前程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长沈路13555号
联系人:高春宇
电 话:0431-8162274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亚泰大街与繁荣路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系人: 姚雪
电 话: 0431-8222619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巛丐隘裂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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