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唐曹公路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施工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65769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佳琦1893298868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唐曹公路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 I1301000075065769001
招标公告名称: 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唐曹公路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65769001G01
原公告内容:

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唐曹公路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唐曹公路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施工已由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唐审投资水字【2024】17号、唐审投资水字【2024】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唐山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唐山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唐曹公路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施工2.2建设地点:唐山市境内。2.3建设规模及内容:治理总长度6.092km,其中清淤长度6.092km,优化弃土外运运距为8km,河道生态护岸提升3.2km,优化护底厚度为10cm,滨河岸带提升3km,增加陡河管理所海绵节点;打通南湖引水渠全段慢行系统6.092km;增加初雨净化工程。2.4计划工期:2个月。2.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1.2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能购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3.1.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1.5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1.6其他要求:(1)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投标人需预留不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60%),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投标人与分包方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特别提醒: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9-30 09:002024-10-11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1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使用CA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取得潜在投标人资格。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潜在投标人参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除取得企业CA外【(注: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其中任意一家CA 证书),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同时须“注册登记”获得账号加入市场主体库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签到、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投标人须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 CA 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佳琦 18932988680;通过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水利局

电话:0315-2031743

电子邮箱:tsswjjgc@souhu.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唐曹公路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人/供应商30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唐山市路南区南新西道15—1号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七区18号楼2层202-65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苏建辉

联系人: 刘佳琦
电话:

0315-2837003

电话: 1893298868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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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zczbts@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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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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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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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唐山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单位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唐曹公路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9月30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2日

2、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1分包  属于大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并填写分包意向协议,且分包的额度为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60%(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属于中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并填写分包意向协议,且分包的额度为本项目合同价的24%以上”

更正为属于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并填写分包承诺函且分包的额度为本项目合同金额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60%(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属于中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并填写分包承诺函且分包的额度为本项目合同价24%以上

其他内容不变

 

 

                                                                  公告提交单位: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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