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衡阳技师学院一号、二号、三号、四号商店合作经营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衡阳技师学院的委托,对衡阳技师学院一号、二号、三号、四号商店合作经营项目(第二次)进行院内自主招标,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方式:院内自主招标
二、招标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预包装食品(非自制加工食品)、南杂百货、日用品、文化用品、水果(非蔬菜类)等”,投标人在投标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以上内容中任意一种即可,投标人在中标后所经营的范围必须与营业执照上可经营的范围保持一致。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缴费凭证),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税收的证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员工不得有精神病史及传染病,须提供有效的健康证(证书资料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无不良征信记录(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银行征信证明,原件备查)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查询记录)或信用湖南的查询打印件。
5.特殊要求:
(1)凡在衡阳技师学院有过合作经营(例如:经营过食堂或商店等)的承包人被认定信誉度差及不能按期履约者,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提供由衡阳技师学院后勤保卫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未在衡阳技师学院经营过的供应商无需出具此证明。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本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嫡亲、姻亲及旁系三代亲属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互为直系亲属、嫡亲、姻亲及旁系三代亲属关系及有投资或占股(不论占股比例大小、不论明暗)的不同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见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注:违反上述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事项及服务要求
1.分项投标:本项目 分包投标
2.定标方式:本项目 分包 定标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提供报价单:一式伍份,具体要求见第二章
5.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
五、招标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8日上午9:00分~12:00分,下午15:00分~17:0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预包装食品(非自制加工食品)、南杂百货、日用品、文化用品、水果(非蔬菜类)等”,投标人在投标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以上内容中任意一种即可,投标人在中标后所经营的范围必须与营业执照上可经营的范围保持一致。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缴费凭证),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税收的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员工不得有精神病史及传染病,须提供有效的健康证(证书资料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无不良征信记录(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银行征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查询记录)或信用湖南的查询打印件;
8.凡在衡阳技师学院有过合作经营(例如:经营过食堂或商店等)的承包人被认定信誉度差及不能按期履约者,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提供由衡阳技师学院后勤保卫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未在衡阳技师学院经营过的供应商无需出具此证明。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本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嫡亲、姻亲及旁系三代亲属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互为直系亲属、嫡亲、姻亲及旁系三代亲属关系及有投资或占股(不论占股比例大小、不论明暗)的不同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见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六、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衡阳技师学院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技师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7674729587
地址:衡南县三塘镇振兴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晓宇 电话:18573497617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附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详情请下载附件!
一、招标方式:院内自主招标
二、招标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预包装食品(非自制加工食品)、南杂百货、日用品、文化用品、水果(非蔬菜类)等”,投标人在投标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以上内容中任意一种即可,投标人在中标后所经营的范围必须与营业执照上可经营的范围保持一致。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缴费凭证),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税收的证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员工不得有精神病史及传染病,须提供有效的健康证(证书资料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无不良征信记录(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银行征信证明,原件备查)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查询记录)或信用湖南的查询打印件。
5.特殊要求:
(1)凡在衡阳技师学院有过合作经营(例如:经营过食堂或商店等)的承包人被认定信誉度差及不能按期履约者,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提供由衡阳技师学院后勤保卫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未在衡阳技师学院经营过的供应商无需出具此证明。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本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嫡亲、姻亲及旁系三代亲属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互为直系亲属、嫡亲、姻亲及旁系三代亲属关系及有投资或占股(不论占股比例大小、不论明暗)的不同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见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注:违反上述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事项及服务要求
1.分项投标:本项目 分包投标
2.定标方式:本项目 分包 定标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提供报价单:一式伍份,具体要求见第二章
5.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
五、招标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8日上午9:00分~12:00分,下午15:00分~17:0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预包装食品(非自制加工食品)、南杂百货、日用品、文化用品、水果(非蔬菜类)等”,投标人在投标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以上内容中任意一种即可,投标人在中标后所经营的范围必须与营业执照上可经营的范围保持一致。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缴费凭证),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税收的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员工不得有精神病史及传染病,须提供有效的健康证(证书资料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无不良征信记录(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银行征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查询记录)或信用湖南的查询打印件;
8.凡在衡阳技师学院有过合作经营(例如:经营过食堂或商店等)的承包人被认定信誉度差及不能按期履约者,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提供由衡阳技师学院后勤保卫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未在衡阳技师学院经营过的供应商无需出具此证明。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本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嫡亲、姻亲及旁系三代亲属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互为直系亲属、嫡亲、姻亲及旁系三代亲属关系及有投资或占股(不论占股比例大小、不论明暗)的不同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见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六、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衡阳技师学院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技师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7674729587
地址:衡南县三塘镇振兴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晓宇 电话:18573497617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附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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