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专项质量检测磋商公告
金额
46.32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xc-2024-065
预算金额46.32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0898-25513870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信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898-6671515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5
公告正文
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专项质量检测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专项质量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75号红城湖国际广场C栋2层2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C-2024-065
2、项目名称: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专项质量检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63262.00元
5、最高限价:463262.00元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人需求书》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完成专项检测工作
8、招标范围: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专项质量检测(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本次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检测资质或资格以及检测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
1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伍仟伍佰伍拾元(¥5550.00元),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本次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5、具有履行本次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8、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单位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证明截图。(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75号红城湖国际广场C栋2层202房
3、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出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1号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的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密封,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3、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4、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东方临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北路口岸办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黄工/0898-25513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海南信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75号红城湖国际广场C栋2层202房
联系方式:王工/0898-66715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898-6671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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